索引号
640425029/2025-00001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白阳镇
责任部门
白阳镇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1-24
有效性
有效

白阳镇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各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白阳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行政执法机制和能力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一是加强组织建设。根据行政执法工作需要,成立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办(中心)负责人具体实施的工作责任制,形成系统高效的组织网络,为抓好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二是完善规章制度。为进一步提升和规范行政执法水平,贯彻落实《彭阳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任务清单》,我镇严格按照要求全面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落实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要求,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三是提升队伍素质。合理配备本单位行政执法力量,根据工作任务和实际需求,科学制定人员编制和岗位设置方案。通过公开招聘、内部调剂等方式,充实执法人员队伍,满足执法工作需要。目前我镇共有执法人员24人。加强本单位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明确法制审核人员的资格条件和职责要求。通过公开招聘、内部选拔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担任法制审核人员,确保重大执法决定经过法制审核。目前我镇共有法制审核人员1人,负责对我镇办理的行政案件、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律审核。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建立法制审核工作流程和标准,加强法制审核人员与执法人员的沟通协作,提高审核质量和效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涉及的重大执法决定严格落实集体通案审核制度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邀请公职律师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律审查,为执法决策提供法律支持。目前我镇共有法律顾问1人,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律师证。

(二)严格规范公正执法。明确镇域内各项执法事项的范围、 内容及执法程序,依据乡镇行政执法赋权清单制定白阳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在政府网站公示,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理清管辖权限职责、规范具体执法程序,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 合理。本年度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24次,联合县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消防救援大队、派出所等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逐户检查消防安全,共排查场所115家,累计发现隐患36条,整改36条,整改率100%,其中32条镇级已整改完成,移交相关部门4条。并且联合县消防大队、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县安委办、县融媒体中心对我镇辖区内宁馨花园、栖翠苑小区、幸福城、南苑小区、茹河花园及附近电动车销售店、民乐苑消防设施、飞线充电、楼道堆放杂物、占用消防通道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飞线充电7处,占用消防通道5处,违规用电1处,楼道停放电动车3处、楼道停放未上牌电动车1辆。本次联合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17处,并都已进行劝教整改或签订电动车安全充电承诺书。按照行政执法文书和执法流程,制作统一执法文书,及时公示执法单位执法人员管理、权责清单管理、事后公示管理、内设机构管理、事前公示管理、流程公示管理、主体信息管理等信息,确保执法公开公正公平。今年共形成规范执法卷宗3卷,缴收行政罚款4180元。

(三)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情况。2024年度白阳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1次。通过评查,所有案卷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定性准确,证据充分,无不合格案件(卷)。全乡行政执法工作接受上级部门常态化监督。县司法行政部门履行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职责,对我镇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工作总体情况、执法主体建设、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表现为对新法律法规的掌握不够及时、准确,执法技能有待提升,在处理复杂案件时存在一定的困难。

二是执法人员人岗匹配不够合理。

三是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还需加大。目前的监督方式和手段还不够丰富,监督的覆盖面和深度还不够,需要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加强监督力度。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素质。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执法技能等方面的培训。通过案例分析、实战演练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鼓励执法人员参加司法考试,不断提升自身法律素养。

二是加强内部人岗匹配,进一步明确职责范围,做到专人专岗。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方式,综合运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网上监督、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实现监督的全覆盖。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对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考核评价,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加强对监督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


白阳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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