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0/2025-00002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1-17
有效性
有效

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彭阳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要求,我局认真研究、精心安排,现将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执法管理

进一步加强土地卫片图斑核查、案件办理、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执法工作。一是严格土地及矿产资源执法,全力确保自然资源不受破坏。对部、厅下发的102宗疑似土地违法图斑通过内业研判,确定违法图斑19宗,已下发乡镇整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全部整改整改结束。二是严格落实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开展动态巡查,制止乱挖、乱盗、乱采、乱建行为,对发现和举报的问题,及时现场核查,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随时跟进,限期整改,将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共进行执法动态巡查92次,下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0份;2024年共办理行政案件处罚案件6件,其中违法占地案3件(罚款1.2897元,恢复耕地9053.85平方米),规划案件2件(没收违法建筑物13662.14平方米),矿产资源案件2件(罚款6.5元,责令矿山企业赔偿矿山修复工程费用34.44万元),目前被处罚人正在诉讼权利期间未结案。涉及2023立案移送司法机关不予起诉案件做出行政处罚,罚款8.55万元,没收矿产品2655.23方。对2023年未履行行政处罚案件3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回收罚款10.668万元。三是今年以来在彭阳县政府网站公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9件,共办理规划许可32件,其中: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8件,总计面积17.8517公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件,总计面积2.8566公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件,总计面积48807.07平方米;办理乡村规划许可证1件。对彭阳县职业技术学校实训楼建设项目、彭阳县苏州公馆等14个项目实施现场规划核实。

二、加强执法培训

根据县及印发关于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的相关文件,我局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实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线上12名持证人员全部完成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线下参与2次行政执法授课培训,局领导在各乡镇轮讲乡镇赋权事项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卫片违法图斑判定等法律法规,单位内部组织执法人员参与宪法考试;积极参加市县组织开展的案卷评查工作,认真探讨执法办理中的疑难杂症,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的工作水平;在自然资源领域全面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管理,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示自然资源领域涉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及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明确涉企执法事项的范围、内容,实现以督促学。

三、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县长和自然资源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纪委监委、政府办、公安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完善机制、源头防范,对违法占地建设的,应拆除的坚决拆除,应没收的必须没收,应追究责任的依法追究责任。制定印发了《彭阳县有效遏制违法占地行为的实施方案》(彭党办发〔2023〕79号),明确了整治范围、整治措施、相关部门职责等。二是严格落实学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理论学习,带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始终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意识,有计划、分步骤、高标准执行上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坚持做到依法办事、依规行事。是加大宣传力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自然资源部门及时向乡镇、村进行了培训和宣传,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读本120本,张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海报3000张,宣传单发放2000份;另外结合“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重要节点时段,大力宣传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政策;深入乡(镇)开展了耕地保护政策法规专题宣讲和执法巡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宣传,不断增强了全县上下耕地保护意识。是推进信息化管理。依托自治区自然资源“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设施养殖、危房危窑建设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批制度,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非农化“六个严禁”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落到实处。

四、行政执法亮点

建立了县、乡、村、组联动机制,突出村组巡查、乡(镇)监管原则、村级制定日常巡查方案,按照自然资源局统一印制的巡查日志,填报巡查范围及巡查情况,对巡查发现的无合法用地手续、批小建大、批东建西行为及时制止,及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制定监管巡查方案,对村级巡查上报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进行现地核查处置,每月汇总上报巡查、核查处置结果。同时,在村级巡查核查的基础上,乡镇每月至少开展1-2次全乡(镇)范围的全面监督检查,清晰掌握辖区内所有用地建设情况。自然资源局结合下发执法卫片图斑、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监管图斑、日常巡查发现的线索,及时开展分析研判,建立违法用地台账,并移交有关部门、属地乡镇对违法行为进行分类处置,倒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将结果上报县委、县政府。

彭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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