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45/2024-00017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医疗保障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10-18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医保局行政执法处理结果公示

2024年7月,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飞行检查中卫市检查组对彭阳县人民医院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串换项目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并于20248月将该违规线索移交到彭阳县医保局进行处理。彭阳县医保局接到线索后进行立案调查,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中卫市检查组移交的彭阳县人民医院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串换项目收费等531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属实涉及7176人次、184629.07(其中职工涉及1283人次,31066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彭阳县人民医疗做出了如下处理:

1.限彭阳县人民医院及时整改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串换项目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

2.责令彭阳县人民医院在收到处罚决定后十五日内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84629.07元;

3.处彭阳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基金184629.071倍的罚款,即184629.07

目前,所有违规基金和罚金已全部上缴到相关账户。

现予以公示。


彭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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