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法项目 | 具体执法项目 | 法律依据 | 提交部门 | 应提交的审核材料 | 审核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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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 彭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 1.案件汇报材料; 2.拟处罚所依据的证据材料; 3.拟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等。 | 1.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2.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3.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4.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5.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自由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6.是否超越职权; 7.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交公安机关;8.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
2 | 对公民没收5000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没收1万元以上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 ||||
3 | 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 ||||
4 | 直接关系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三条 | ||||
5 | 案件情况疑难复杂,经主要负责人决定需要经过法制审核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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