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46/2024-00069
文号
发布机构
固原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责任部门
固原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11-05
有效性
有效

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1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银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提高我县生态环境质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彭阳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九次会议精神,聚焦打赢污染坚战重点目标任务,以各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精准、科学、依法开展污染治理,在2023年自治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获得优秀等次,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预期成效。截至11月3日,未扣除沙尘天气影响大气优良天数282天,同比增加12天,优良天数占比91.8%。PM10平均浓度为6μg/m3,同比下降10.3%;PM2.5平均浓度为27μg/m3,同比持平。蒲河、红河出境断面平均Ⅱ类、茹河出境断面平均Ⅲ类水质,全县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稳定保持无污染和疑似污染地块,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较去年同期稳中向好。


2024年11月4日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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