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7/2024-00030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司法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司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7-25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65号提案答复的函

杨陇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综合执法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经商区、市司法行政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执法主体角色适应慢”的问题

这是全县乡镇综合执法改革现状,我县乡镇综合执法改革从2020年开始,为了提高乡镇综合执法人员能力,我局于2021年3月25日至26日举办为期2天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具体行政行为构成要件、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解读、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文书填写与审查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全方位授课。同时制定了乡镇综合执法格式文本。今年5月份组织全县35个行政执法部门481名行政执法人员分3期(每期2天)在县委党校报告厅举办彭阳县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及规范行政执法等方面为参训人员进行了全面分析解读,有效提升了全县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1.执法人员法律能力不足;2.领导重视程度不够;3.执法人员身兼数职,把“专门执法”当做副业;4.下放权力部门缺乏指导。下一步,我单位将督促各乡镇继续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党政班子和执法人员,制定年度执法学习计划,开展集中学习培训。并联合编办解决执法人员专职不能专用问题。结合《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针对不同执法事项创新学习方式,组织执法队员前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执法机关,通过“传、帮、带”促学,学习“一技之长”,构筑执法队伍严谨务实知识体系,打造专业执法队伍。

二、关于“执法文书制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职能,转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参考样式(试行)》,《行政执法流程手册》、《土地征收、征迁纠纷执法流程手册》正在制定中。同时,从县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抽调专人,组成3个督查评查小组,开展行政执法督查和案卷评查工作,对各乡镇执法问题和案卷进行了督查评查,并通过督办函和“回头看”形式,一一督促整改。目前,我局正在筹办乡镇综合执法培训班,对乡镇综合执法文书开展专题培训,推动执法文书规范化、标准化,夯实新形势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基础。

三、关于“执法装备设备缺乏”的问题

2020年底,县司法局为各乡镇统一购置配发了价值23万余元的移动硬盘、光盘刻录机、执法记录仪、档案柜,基本满足了乡镇执法工作提供需要。执法服装方面,经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目前我区尚未制定乡镇制式服装的相关配套文件,建议由各乡镇自行根据需求配备。执法车辆方面,因公务用车车辆编制有限,建议由各乡镇自行配备电动车辆,方便日常执法。

四、关于解决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的相关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于8月印发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通过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做好乡镇、街道赋权有关工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等措施,稳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确保到2025年底,实现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上升等目标任务。

下一步,我局将以抓铁有痕的韧劲久久为功的恒心,对标区市文件,抓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配套制定相关文件政策,及时与有关部门会商解决相关问题,全面提升全县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彭阳县司法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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