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我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提案已收悉。经商区、市司法行政部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彭阳县持续改善农村法治环境,加强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断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化水平。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出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大乡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县级法治文化公园2个,定期维修、更换各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设施及宣传内容,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达到97%,示范带动基层依法治理。
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对部分村居“法治书屋”内普法读本、资料等进行及时更新,为20余个拟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乡村振兴薄弱村制作张贴法治漫画,内容涵盖“八五”普法主要目标和重点内容、宪法、村民自治、预防电信诈骗,疫情防控、酒驾醉驾、民间借贷、遗嘱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古城镇高庄村、白阳镇中庄村、草庙乡新洼村、红河镇韩堡村4个“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文化阵地进行翻新维修,复核成功“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创建“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认真贯彻落实基层治理“1+6”文件精神,坚持“5+”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1+1+3”工作机制,推进乡村、社区等各领域依法治理。下一步,彭阳县司法局将联合农业农村局积极打造白阳镇中庄村作为我县法治乡村建设样板区,深挖当地特色,依托中医药种植、以孝治村等经验重点打造法治文化集群。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彭阳县司法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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