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1/2024-00079
文号
彭政干字〔2024〕11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11-22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吴进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彭政干字〔2024〕11号

彭政干字〔2024〕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吴进遥同志聘任为县姚河塬遗址管理所所长,免去王洼镇综治中心主任职务

杨振元同志聘任为县姚河塬遗址管理所副所长;

高丽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田志洲同志聘任为县人民医院院长;

杨彩秀同志聘任为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邓伟富同志聘任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安恒军同志聘任为县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高小平同志聘任为县水利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高勇同志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周勇同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吴进遥杨振元、田志洲、杨彩秀、邓伟富、安恒军、高小平7名同志聘任期三年,聘任期间享受相应职级待遇,聘期自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

根据《彭阳县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规定,吴进遥杨振元、高丽、田志洲、杨彩秀、邓伟富、安恒军、高小平8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24112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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