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1/2024-00073
文号
彭政干字〔2024〕4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8-02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韩龙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彭政干字〔2024〕4号

彭政干字〔202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韩龙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食品药品和环境安全保卫大队)所长(大队长);

赵登永同志任县公安局古城派出所所长;

袁永军同志任县公安局新集派出所所长;

杨志虎同志任县公安局新集派出所副所长;

韩哲同志任县公安局草庙派出所副所长。

任职时间自试用期之日起计算。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248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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