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1/2024-00072
文号
彭政干字〔2024〕13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12-14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剑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彭政干字〔2024〕13号

彭政干字〔2024〕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剑楠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牛彩羽同志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马继梅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启元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

朱天龙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姬秀金同志任县地震局局长;

虎德钰同志聘任为县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孟塬乡综治中心主任职务;

陈德明同志聘任为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免去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虎琛斌同志聘任为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李翔宇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惠泽仁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马宏芳同志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德胜同志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时彩武同志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克岳同志地震局局长职务;

免去胡长青同志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职务,调新集乡政府工作。

虎琛斌同志聘任期三年,聘任期间享受相应职级待遇,聘期自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

根据《彭阳县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规定,李剑楠、虎琛2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2412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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