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6/2024-00032
文号
彭卫健发〔2024〕45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4-19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彭阳县2024年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彭卫健发〔2024〕45号

为切实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保障视力筛查顺利如期完成,现结合实际,对我县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视力监测。2024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分别开展1次学生视力监测工作。

(二)健康指导。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借助学生视力监测时机,进校园向师生开展儿童青少年正确用眼指导,向在校学生宣传健康用眼、预防近视等健康知识宣教,春、秋季每学期不少于一次,指导学生做好近视预防,对筛查出视力异常的学生各学校自行采取近视防控措施,并向家长发告知书督促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做好近视防控工作。

二、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为确保我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顺利完成,成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郭耀武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米克仕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疾控局局长

王兴旺  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高    县人民医院院长

    县疾控中心主任

邓伟富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邓伟富兼任办公室主任

2.技术指导组:为保障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工作有效规范实施,现成立彭阳县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工作技术指导组。

  长:米克仕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疾控局局长

副组长:    县人民医院院长

    县疾控中心主任

邓伟富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员:姬志平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副主任护师

徐菊香  县人民医院眼科主任、主任医师

赵志银  妇幼保健院眼保健中心主任、副主任医师

    县人民医院公卫科科长、主管护士

孙飞荣  县教育体育局体卫艺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项目工作方案流程制定和技术指导工作。

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工作人员抓落实、促进度的工作机制,按照项目目标任务和具体日期安排有序推进,确保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工作有序开展并如期完成。

三、实施范围

全县各小学。

四、实施时间

春季:420日-530日;秋季:1010日-1130日。

五、实施流程

体检机构向学校索要体检学生信息左右眼裸眼视力、屈光度监测填写体检表(花名册)(详见件1、发放《视力异常复查告知书》(详见附件2、填写视力监测汇总表(详见附件3电子版电子档案录入(各学校)统计分析(疾控中心)制定近视干预措施(各学校)。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工作实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监测医疗机构要在规定时间段内按照视力监测片区划分表(详见附件4完成视力监测工作,视力监测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县疾控中心督促监督学校将数据及时上传视力档案系统,视力筛查经费由县卫生健康局协调解决。

(二)规范操作、加强质量控制。在筛查过程中,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视力监测规范要求操作,检查设备正常运行下方可进行视力监测,绝不能弄虚作假。在筛查工作开展中,视力监测技术指导组将定期不定期对筛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工作职责不力、不按照规范要求操作的机构将进行严肃处理。

(三)注重项目信息报送和资料管理。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信息管理制度,绝不能对外泄露学生信息和视力数据。视力监测结束后,及时将视力监测汇总表附件4签字盖章后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各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要将监测筛查情况按照学校年级逐校分析,形成视力筛查情况分析报告于筛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报送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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