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们:
新冠病毒疫苗是防止新冠疫情传播的有效手段,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起人群免疫屏障,减少重症发生率。根据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我县将于12月1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恢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进一步加强60岁以上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请广大居民携带身份证、全程佩戴口罩错峰有序到就近接种点接种,对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体预约流动上门接种,做到应接尽接。
接种人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接种疫苗后在留观区留观30分钟,无异常情况方可离开;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不得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彭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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