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46/2024-00074
文号
发布机构
固原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责任部门
固原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12-26
有效性
有效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2025年1月2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7015005

传真电话:0954-7015005

通讯地址:彭阳县城悦龙山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彭阳县红河河道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彭阳县水务局

建设地点:彭阳县新集乡、红河镇内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环科工(宁夏)生态环境设计院有限公司

设项目概况:本项目通过对红河河道疏浚、岸坡整治、生态修复等综合治理,提高河道防洪减灾能力,改善河道水生态。红河治理段从红堡水库至红河镇政府,河道总长29.7km,治理长度15.06k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格宾+蜂巢式网格植草护岸13.83km(左岸6.525km,右岸7.305km)、新建土工网垫+喷播植草生态护岸2.81km(左岸1.48km,右岸1.33km)、种植灌木绿化带9.13km(左岸5.455km,右岸3.675km)、新建及提升改造巡检道路6.06km、疏浚河道6.60km、翻建过水路面12座。本项目为河道治理,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本项目投资3832.9万元,环保投资39.3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工程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不占用环境敏感区,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建成后环境影响较小,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期生态影响。项目各类占地前期已经过相应的评价并经过相关部门许可,各类临时占地工程建成后按照原地类恢复;施工期采取围挡作业、经常洒水、物料遮蔽等措施减轻扬尘污染;施工过程通过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合理安排工期、取弃土场围挡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过程对河流上下游水生生物影响较小,随着施工期结束后逐渐恢复。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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