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46/2024-00071
文号
发布机构
固原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责任部门
固原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12-10
有效性
有效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2024年12月18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

联系电话:0954-7013710  

传真电话:0954-7015005

通讯地址:彭阳县城悦龙山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彭阳县大庄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地点:彭阳县城阳乡城阳村

建设单位:阳县水务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宁夏绿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大庄沟水库于1993年建成,位于彭阳县城阳乡城阳村,控制流域面积12.8km2座以防洪为主的小(一)型水库,原设计总库容289.1m3,设洪水位1408.27m,校核洪水位1410.27m,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300年一遇。该水库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本次除险加固工程基本不改变水库的设计运行参数,仅对坝体进行维修加固,新增输水建筑物及机电和大坝监测系统。加固后的水库主要参数为:总库容322.58m3,其中淤积库容175.87m3,防洪库容106.81m3,调洪库容146.71m3,淤泥高程1405.37m,坝顶高程1411.1m,坝高40.06m,  洪水位1407.97m,校核洪水位1410.34m,洪水标准不改变。主要建设内容:坝顶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对坝坡冲坑进行回填、前坝坡坏损部位采用干砌石防护,坝后新建排水沟35m;新建水塔1座,原涵洞清淤,新建输水涵洞10m,配套建设水塔水闸等金属结构和坝体监测系统,项目设施工营地1处,不设取、弃土场,项目总占地面积3150m2,其中永久占地2600m2临时占地550m2(施工营地),永久占地主要为坝体占地,本次工程新增永久占地76.88m2(新建水塔及涵洞),项目总投资为346.87万元,环保投资32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大庄沟水库周围无重点保护动植物,无特殊保护敏感目标,水库已运行多年,受水库直接影响的地表水和土壤现状调查均能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控制要求。本次除险加固工程不改变水库的设计运行参数,项目建成后环境影响较小,环境影响主要施工期生态影响。项目各类占地前期已经过相应的评价并经过相关部门许可,各类临时占地工程建成后按照原地类恢复;施工过程通过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土方自身平衡,表土剥离单独存放,合理安排工期、设置导游渠、围挡、及时恢复植被等措施施减少水土流失植被破坏。施工过程扬尘通过围挡、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和限制车辆速度、大风天停止施工等管理措施进行控制;施工废水沉淀后洒水降尘,不排放,施工噪声通过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和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进行控制。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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