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6月12日我局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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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宁夏彭阳县悦龙山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彭阳县芦子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固原市 彭阳县 | 彭阳县水务局 | 宁夏宜能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 2024年6月12日 |
2 | 彭阳县粮油产业化经营综合深加工项目 | 固原市 彭阳县 | 彭阳县富味思农业 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6月12日 |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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