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46/2024-00040
文号
发布机构
固原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责任部门
固原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6-13
有效性
有效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2024年6月21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7013710

传真电话:0954-7015005

通讯地址:彭阳县城悦龙山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年50万吨煤矸石等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彭阳县链邦工贸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彭阳县王洼产业园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宁夏鸿屹节能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彭阳县王洼产业园(王洼区块),总占地面积24233m2。项目以煤矸石为原料,通过洗选和分级生产精煤、矸石等产品出售给协议单位进行综合利用。项目煤矸石洗选工艺为水力跳汰工艺,设计年加工煤矸石50万吨。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11000m2钢架结构全封闭车间一座并进行功能分割,内设生产车间、原料暂存区、精煤暂存区、矸石暂存区、煤泥暂存区、危废暂存间等,车间布设喷淋降尘设施; 生产车间安装一条煤矸石洗选生产线,配套安装循环水处理设施、煤泥压滤设施、除尘设施等;配套建设办公及辅助用房、洗车台、化粪池等公用设施。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环保投资114.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类项目,主要原料为王洼煤矿煤矸石,生产用水为王洼煤矿矿井尾水,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循环利用,不排放,经洗选后的精煤、矸石、煤泥作为产品和副产品,全部出售给协议单位综合利用。项目运营过程主要环境影响为原料、产品转运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和煤矸石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有组织粉尘对大气环境影响,生产过程排放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项目原料和产品外运车辆全部覆盖,厂区内转运、装卸在封闭车间内,车间安装洒水降尘设施,主要粉尘产生源颚式破碎机、筛分机配套安装集气设施,含尘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个独立的24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固定噪声源全部在封闭车间内,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定期维护等措施进行防治,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排放标准要求;运营期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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