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8/2024-00005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财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2-20
有效性
有效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解读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以下简称“一卡通”)监管,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程。我们把做好“一卡通”监管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做实、做深、做细、做准“一卡通”线上线下各项工作。积极构建“一张清单管制度” “一个平台管发放”“一张卡领补贴”“全程监督一张网”的监管模式,努力实现财政补贴资金“业务系统-一卡通-预算管理一体化-银行支付系统”完整的闭环全电子化,并依法依规及时公开,使国家惠民惠农政策阳光照亮到每个需要帮助的群众身上,让“一卡通”真正成为群众的“明白卡”“幸福卡”。目前,宁夏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涉及学生资助、困难群众救助、农业补贴、林业补助、计生补贴、创业补贴等29类101项。

同时,“一卡通”发放,更是党和国家的暖心工程,是财政服务群众的“交心卡”,是密切联系群众的“连心卡”。我们牢固树立“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理念,持续创新服务方式,采取更多便捷高效服务措施,通过“零距离”的服务,真正实现让服务多跑路、群众少跑路,把党中央、国务院的每一项惠民惠农政策温暖直达基层群众,确保财政补贴资金收益对象精准、发放及时、足额到位,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群众对“一卡通”政策的知晓度、认可度和参与度,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国家政策温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仅2023年下半年,彭阳县本级通过“一卡通”线上线下就发放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44570.41万元。

可见,“一卡通”一头连着党的温暖关怀,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承载的是党心民心,寄托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那么,什么是“一卡通?关于“一卡通”的知识点都有哪些?让我们通过“一卡通”知识问答,具体解读、一起学习吧!

问:“一卡通”发放是指什么?

:“一卡通”发放是指自治区、各市县(区)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将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进行发放。

问:“一卡通”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一卡通”工作目标是到2023年底,实现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原则上均通过“一卡通”发放,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监管格局基本形成,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补贴政策更加科学,资金绩效明显提高。

问:“一卡通”主要工作任务是什么?

答:“一卡通”主要工作任务是向社会公布补贴政策项目清单;规范代发金融机构;规范补贴资金发放流程;搭建集中统一发放管理平台;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

问:宁夏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主要包括哪些补贴项目?

2023年自治区共梳理29大项101小项“一卡通”补贴政策项目清单,并在财政厅官方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问:宁夏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清单公开渠道是什么?

答:根据政策要求,在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集中统一公开补贴政策清单,根据政策变化情况,实施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其中自治区级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清单公开渠道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官方门户网站。各市县(区)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清单公开渠道为各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

问:补贴受益对象选择领取补贴资金银行卡的要求是什么?

答:鼓励居民优先选择社保卡,或自愿选择一张银行借记卡领取补贴资金。

问:为什么要选择一张卡领取补贴资金?

答:为从根本上解决“一人多卡”,以及补贴资金漏发、错发和虚报冒领等问题,我区逐步实行一人(户)一卡模式,即无论选择社保卡或银行借记卡,补贴受益对象只能确定一张卡领取全部补贴资金。

问:补贴受益对象银行卡选择及变更是什么部门?

答:补贴受益对象银行卡选择及变更具体由各市县(区)受益人所在乡镇/街道/学校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为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原则上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变更领取补贴资金银行卡。

问:“一卡通”发放如何具体操作?

答: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

”发放操作规程(试行)进行具体操作。

问:宁夏回族自治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操作规程(试行)共几章几条?何日起施行?

答:宁夏回族自治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操作规程(试行)共六章十六条,本规程自印发之日(2023年11月27日)起施行。

问:什么是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答:本规程所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是指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补贴资金如何发放?

答: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即自治区、市县(区)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发放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问:补贴资金发放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分工科学、职责明确、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公开公平、规范透明。按照工作职责程序,将补贴资金项目、范围、对象、标准、金额等在严格审核把关的基础上予以公开、公示,实施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三是集中整合、“一卡”发放。补贴资金发放实施“一人(户)一卡”(鼓励受益人使用社会保障卡)原则。

问:财政部门的“一卡通”工作职责有哪些?

答:财政部门负责做好“一卡通”发放和统筹协调管理工作。其中:

自治区级财政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具体统筹补贴政策和资金整合,下达预算指标;会同业务主管部门逐项梳理、比对补贴政策和项目,进行动态调整,依法依规公开政策清单;规范代发金融机构;研究制定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操作规程;负责“一卡通”集中统一管理平台的搭建、运行、维护、管理;开展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市、县(区)财政部门负责协调和组织本地区发放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补贴资金指标下达、分配方案审核、办理补贴资金支付;会同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会同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公开本地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清单。

问:业务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学校“一卡通”工作职责有哪些?

答:业务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学校按照不同项目管理要求以及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其中:

自治区级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补贴政策制定、实施;下达补贴项目计划;负责宣传、咨询、解释,受理群众建议、投诉、信访等相关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动态调整补贴政策清单等工作。

市、县(区)业务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学校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以下10项工作。即

1.负责补贴资金政策宣传、咨询、解释,受理群众建议、投诉、信访等工作;

2.配合同级财政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公开本地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清单;

3.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受理、信息采集、摸底统计、编制补贴发放清册,对补贴对象、项目、标准等进行审核,并对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

4.通过村(社区)、乡(街道)公示栏、电视、广播、网络平台等多渠道、多方式进行公示公开,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性、实效性,依法保障补贴对象知情权、监督权,并有效保护补贴信息公开中的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

5.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及时发放补贴资金;

6.会同财政部门做好补贴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

7.在“一卡通”发放管理平台中录入、导入、汇总、审核、修改补贴对象基础信息及发放数据,并建立健全补贴资金信息管理定期核查机制,定期完善、清理补贴对象基础信息;

8.做好补贴受益对象银行卡确认工作,确保“一卡通”管理发放系统中一人(户)一卡,对系统中存在身份信息重复、一人多卡等各类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处理,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影响补贴资金发放;

9.做好补贴资金管理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归档;

10.开展补贴资金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问:业务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学校补贴资金发放流程是什么?

答:按照如下流程,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即

1.补贴信息采集。按照各类惠民惠农补贴政策发放要求,做好本区域内补贴对象基本情况的采集工作;需要进行资金申报的,做好申报受理工作;

2.补贴资金审核。按照各类惠民惠农补贴政策要求,对补贴对象范围、基础信息、补贴类型、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后编制补贴发放清册;

3.公示公开。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将享受补贴人员的信息、发放的补贴项目和金额等情况进行公示公开;

4.补贴资金发放。相关部门(单位)将审核无误后的发放清册导入或系统接入“一卡通”管理平台,业务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学校进行审核后发送至预算一体化系统,由财务人员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关联相关指标,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制度及时发放补贴资金;

5.以上流程如项目资金管理有特殊要求的,按特殊要求执行。

问:若出现补贴资金发放失败、漏发、错发等情况,怎么处理?

答:若出现补贴资金发放失败、漏发、错发等情况,经同级业务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学校核实情况后对发放失败、漏发的按程序进行重新发放,对错发的资金予以追回,确保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

问:如何做好“一卡通”监督与检查?

答: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检查、指导。县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县级相关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年各类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联合检查。要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交叉互查等形式,对年度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做好结果运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监督检查,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积极落实整改要求,完善“一卡通”发放管理机制。

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责任追究制度,做好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监管工作。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惠民惠农补贴政策宣传;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监督服务渠道,建立服务监督电话、举报信箱和网络平台,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和咨询。

各级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要严格贯彻执行各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用途,严禁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无故滞留、虚报冒领、索取抵扣、降低补贴资金标准以及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等问题。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问题行为,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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