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46/2021-00045
文号
固环彭发〔2021〕32号
发布机构
固原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责任部门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11-25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呈报《彭阳县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要点》的报告

固环彭发〔2021〕32号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现将《彭阳县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要点》随文呈报,请审示。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2021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彭阳县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要点


今年以来,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县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严守“三条红线”,深入开展“四尘同治”“五水共治”“六废联治”,坚持不懈地推进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案件和反馈意见整改,依法、精准、科学治污,县域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一、环境质量状况

1——11月底,县域大气优良天数296天,优良天数占比90.2%,较去年同期下降6.1%;PM10、PM2.5平均值分别为70、25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48.9%、8.7%(未扣除沙尘天气影响);茹河、红河、蒲河出境断面国家检测平均为Ⅱ类水质。县城饮用水备用水源地Ⅲ水质,辖区内无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可控。

二、重点工作及成效

(一)持续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县第九次党代会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扛起起先行区建设的历史使命。修订完善了《县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定《2021年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任务安排》,细化各乡镇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任务,靠实乡(镇)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具体抓,抓时间进度、抓工作推动、抓检查考核,自觉担负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时代重任,坚决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

(二)全力整改环保督察转办案件和反馈问题。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15个,转办群众投诉案件14个,2018年“回头看”期间反馈意见13个,转办群众投诉案件13个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在市县政府网站公开公示后,向区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销号备案,经核查无反弹。2020年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18个,目前整改完成17个,剩余1个问题正在整改;反馈具体问题14个整改完成11个,剩余3个问题正在整改。 2021年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12个,整改完成11个,剩余1个问题正在整改;督察反馈的14个具体问题,整改完成12个,剩余2个问题正在整改;固原市生态环境“大调研大督查大起底”交叉检查反馈问题22个已完成19个,剩余3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三)全力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措施。一是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完成各种车辆尾气检测10079辆(大型车770辆,小型车9309量), 淘汰老旧车辆汰778辆,完成任务的95.2%,新能源公交车75辆,占比71.4%;两个配煤中心累计配送优质清洁煤1700户2640吨,完成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电试点示范项目,改造供暖面积10万平方米,9个单位190户农户用上了清洁能源,完成县城集中供热热源厂环保设施改造EPC项目,烟气达标排放;城区建筑工地堆场全覆盖,在建项目建立洗车台29个,覆盖裸露地面6000平方米。县城建成区道路实行“一冲二洗三保洁四抑尘”清扫保洁模式,每天喷雾降尘4次,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加强禁烧宣传教育、关键季节监督检查,积极推广秸秆青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37.07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0%。二是继续优化水环境质量。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连续三年出水水质连续稳定达标排放,今年前三季度累计处理城镇生活污水128.6万吨,COD减排量471.9吨,氨氮减排108.72吨,总氮减排134.79吨,总磷减排13.53吨,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引入城阳段人工湿地再次净化处理。组织编制《彭阳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并印发执行,制定《农村生活污水第三方运行维护方案》,将2017年以来建设的29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全部委托宁夏清清水务有限公司运行,累计抽查检测污水处理设施45座(次),污水处理设施覆盖总户数达31727户,全面消除黑臭水体;红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全面建成投运。三是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建成直联直报畜禽养殖场48家,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使用率达到100%。全县畜禽养殖预计年产粪污148万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141万吨,其中采取集粪场堆肥发酵、覆土发酵、沉淀池(化粪池)液体粪污沤肥等方式就地就近还田137万吨,企业收购畜禽粪污加工有机肥4万吨,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9%,全县农药使用量18.36吨,农药利用率40.5%;全县化肥使用量为4.25万吨,化肥利用率为40.5%。建成2家农用残膜加工企业和36个回收网点,投入回收机械520台,回收农用残膜5715吨,加工生产颗粒620吨,残膜回收率稳定在 95%以上。四是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防治。全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企业5家,其中煤炭开采企业1家、供热企业2家、淀粉加工2家,主要固废种类为煤矸石、粉煤灰、炉渣、马铃薯粉渣。前三季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51.2万吨,综合利用32.32万吨,综合利用率63.2%,按照“集中收集、分点管理、统一销毁”的原则,筹资44万元,采购医疗废物转运车2辆、医疗废物收集盒3744个、转运箱84个,19家医疗卫生机构已全部接通医废视频监控联网,并正常运行。29家医疗机构与固原市惠众废弃物综合处理有限公司签订处理协议,累计处理医疗废物44.47顿,其中感染性废物38.34吨;损伤性废物6.08吨;药物性废物0吨;病理性废物0.04吨;内固定取出物0.006吨。建立健全危险废物转移、处置联单和审批制度,督促汽修、水泥制品、煤矿行业建成危废暂存间12个,联合公安、工业园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废旧油收购、采油厂等进行专项执法检查45家次,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等环节进行督察检查,健全管控台账,对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全程管控。

(四)稳步推进排污权改革工作。按照区市排污权交易改革工作要求,一是制定印发《彭阳县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实施方案》,先后召开政府专题会议4次推进改革工作进展;二是完成全县排污权初步确权并报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初审结果为:初始排污权确权单位20家,确权排污量分别为:二氧化硫266.17吨、氮氧化物328.86吨、化学需氧量167.9吨、氨氮16.79吨。政府储备排污以历年淘汰关闭的燃煤锅炉和企业为主,核定排污量分别为二氧化硫607.68吨、氮氧化物77.32吨、化学需氧量37.76吨、氨氮5.71吨;全县无新增排污权和可交易排污权。三是完成排污权交易工作宣传暨业务培训,借助“世界环境日”开展排污权交易宣传,制作宣传展板10块,宣传横幅32条,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召开由重点排污企业和第三方技术单位参加的技能培训会议6次,改革工作按照方案规定的时序要求稳步推进。

(五)依法加强环保执法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全市生态环境交叉执法监管机制,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坚持把环保执法检查和突出问题整改作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和专项执法机制,综合运用执法监测、预警监测、分析研判、联合执法等措施,紧盯重点企业、关键环节,累计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155次,检查企业136家次,开展执法和预警监测56家次,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40份,下发督办函15份,立案查处环境污染案件2件,调解群众环境信访投诉21起,有效化解了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群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逐年提高。

(六)积极争取项目补齐设施短板。积极争取自治区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0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1571万元,实施彭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县城集中供热热源厂2021年环保设施改造EPC项目、彭阳县优质煤替代项目、彭阳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等生态环保类项目,逐步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短板,主动对接区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申报了2022年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城区热源厂环保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3个项目,预计总投资9379万元,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双赢。

三、存在问题及2022年工作计划

(一)存在问题。今年以来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在全区14个中市县排名靠前,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但对标区市下达的考核目标,还存在以下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完成全年大气环境质量考核任务还需持续用力。今年上半年由于受大范围、长时间输入性沙尘天气和县城周边建筑工地扬尘影响,县域优良天数比例有所下降,完成今年的考核任务仍然艰巨;二是大气冬防工作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银昆高速县城过境段、县城党校工地、疾控中心工地、明月小镇等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措施要早安排早落实,加强供热企业执法监管,确保烟气达标排放。三是地表水环境质量形势不容乐观。由于夏季干旱天气影响,重点河流生态基流难以保障,蒲河自7—8月连续两个月断流,茹河8月份出现间歇性断流,保持出境断面国家取样检测达标还需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四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还需加大力度。农村部分畜禽粪污未经熟化直接堆放于农田及农宅周边,受雨水冲刷污染环境,污染隐患还未彻底消除。五是一般工业固废规范化处置不容忽视。王洼煤业矸石处置手续不齐全、填埋不规范,区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还不到位。

(二)2022年工作计划。2022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为彭阳最鲜明的底色,突出抓好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打造生态环境“高颜值”,坚决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继续抓好中央和区市党委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一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机制,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统筹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二要严格按照区、市、县整改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反馈意见整改,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整改情况,及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依法整改、科学整改,严禁“一刀切”,确保整改目标高质量完成,按期销号,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三要举一反三,定期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转办案件办理情况和全县环境风险隐患进行全方位排查,坚决防止产生新的环境风险隐患,防止整改办结的环境问题反弹回潮;四要全力做好国家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整治活动,争取实施一大批生态环境治理类项目,逐步补齐生态环境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持续优化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安全感。

2.继续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一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持续强化燃煤污染治理,持续推进人口密集区燃煤锅炉淘汰和“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能源采暖,强化清洁煤配送中心服务管理,严厉打击劣质散煤销售。继续推进县城热源厂燃煤锅炉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继续加快淘汰老旧车辆,严格查处违规高排放车辆。加大工业园区扬尘污染治理力度,注重工艺改造升级,切实提升煤炭开采、商砼拌合站及机砖制造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水平。全面落实“六个100%”扬尘防控要求,提升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水平。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二要落实水污染综合防治措施。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要求,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已建成设施运营监管,确保城镇污水得到全面收集处理。全面排查茹河近岸排污口,完善入河排水口台账,封堵未审批的入河直排口和不达标的涉水企业排污口,严格批准保留排污口管理,确保地表水水质持续改善。实施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加快推进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定期向社会公开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状况;三要落实土壤污染防治目标措施。深入开展固体废物贮存、倾倒和填埋情况专项检查,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固废综合利用,进一步提高王洼煤矿煤矸石综合利用率。加大石油开采、废旧油品收购和医疗行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力度,确保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进一步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确保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田残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0%以上,配合完成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扎实做好未污染土地保护预防工作,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提高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水平。

3. 继续强化建设项目审批和环境质量监测评估。一要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土地及水资源利用等审批关口,严防淘汰退出的“两高一资”类项目落地建设。二要全面规范开展排污许可审批,按照《彭阳县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稳步推进交易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三要深入开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与保护,加大重点生态环境指标检测频次,高质量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年度自查考核和国家评估验收工作。

4. 继续保持生态环境执法监管高压态势。一要继续保持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高压态势。继续坚持铁腕执法、铁规治污,采取零容忍、重处罚、严打击措施,充分运用污染源在线检测、信息化平台监管等科技手段,提高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继续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加强重点污染源和风险单位的监管,确保已建成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要深入开展大气、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废水、废气超标排放行为,确保各类环境违法问题查处到位,扎实做好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和工业堆场污染治理,依法查处超标排污企业,进一步落实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及时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要继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频次,有效打击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G85银昆高速项目、王洼煤业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彭阳作业区等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营造生态环境保护高压执法态势;四要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依法采取按日计罚、停产整治、信息公开等措施,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5.继续实施生态环境污染治理项目。紧紧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和建设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目标任务,积极谋划环保产业发展和融资模式。争取污染防治项目资金,加大生态环境项目征集、筛选和入库前期工作力度,加快推进第二污水处理厂、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电和清洁取暖、蒲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再生水利用等重点项目实施进度,不断补齐生态环境设施短板,持续增强生态环境承载力,有力地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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