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的批复》(宁农(计)发〔2020〕40号)和2021年12月10日《关于调整彭阳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宁农(计)发〔2021〕56号)文件,经建设主体建设自建,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成立县级验收组,对差额投资补助项目进行了县级验收。经验收,彭阳县加特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彭阳县山牛源养殖专业合作社、彭阳县顺缘养殖专业合作社等26家差额投资补助项目完成建设内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7日-2月2日共7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农业农村局举报,举报电话:7012604。为方便对举报问题及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县农业农村局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将取消其兑现资金资格。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固原市各部门网站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