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人提出的继承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2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继承人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用途 | 备注 |
王天斌 王天权 王天治 | 王久刚 | 土地及房屋 | 彭阳县王洼镇王洼村范新庄队 | 宁(2018)彭阳县不动产权第Z0041615号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被继承人于2019年2月25日死亡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彭阳县自然资源局308办公室。
电话:0954-7618896
彭阳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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