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精神,我县编制完成了《彭阳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年初方案)》,经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县委第11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随文呈报,请予以审核。
中共彭阳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彭阳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年初方案)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精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情况、2021年主要目标任务,结合上年度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四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统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基础设施完善和产业提升发展为基础,以增加收入为核心,紧盯基础设施和产业等方面短板弱项,聚焦脱贫户和“三类人口”,优化政策供给,注重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和产业培育,提升脱贫成效、巩固脱贫成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规划领先。围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层治理、乡村建设等重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科学制定实施方案、项目规划,做到精准施策,有的放矢。
2.坚持远近结合、统筹发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解决当前突出民生问题,又解决制约长远发展的根本问题。坚持产业培育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与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相结合,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与生态良好相协调。
3.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根据地域特点、立地条件和经济发展状况,采取有效措施,对有一定发展基础的村,重点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对产业基础薄弱、基础设施滞后的村,坚持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建设并重。
4.坚持整合资金、注重实效。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为导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着力增强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综合发展能力,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
(三)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四个不摘”和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要求,做到管理关系不变、投入力度不减、监管力度不松。重点支持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提高产业扶持资金占比,支持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以及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不断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二、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一)资金范围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局)印发的《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等11厅(委、局)印发的《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宁财农发〔2021〕274号)文件明确的统筹整合范围之内的财政涉农资金。
(二)资金来源
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来源为:
1.整合范围内的中央财政涉农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等。
2.整合范围内的自治区财政涉农资金。包括: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等。
3.县级财政安排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资金。
(三)资金规模
2021年计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6028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涉农资金44050万元(包括:中央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892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621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770万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638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000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1540万元);自治区财政涉农资金15008万元(包括:自治区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078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015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91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230万元。
三、统筹整合资金建设项目
(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实施交通道路、水利水保、危房改造等基础设施项目72个27516万元占计划支出的45.64%。
1.农村道路建设
(1)2019-2020年农村公路续建项目
项目内容:完成42条270公里四级农村公路续建任务。
绩效目标:解决8个乡镇52个行政村7128户群众出行难问题。
资金规模:2021年计划整合资金2455万元。
建设地点:8个乡镇52个行政村。
补助标准:130万元/公里。
资金来源: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局长
完成时限:2021年8月
(2)2021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完成9条42公里四级农村公路建设任务。
绩效目标:解决5个乡镇11个行政村934户群众出行难问题。
资金规模:2021年计划整合资金2455万元。
建设地点:5个乡镇11个行政村。
补助标准:130万元/公里。
资金来源: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局长
完成时限:2022年6月
(3)2021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完成57条259.67公里四级农村公路建设任务。
绩效目标:解决12个乡镇66个行政村5600户群众出行难问题。
资金规模:2021年计划整合资金8037万元。
建设地点:12个乡镇66个行政村。
补助标准:130万元/公里。
资金来源: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自治区衔接补助资金、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局长
完成时限:2022年6月
(4)彭阳县2021年农村公路隐患处治及养护新增排水设施项目
项目内容:对66条684.996公里农村公路实施隐患处治及养护新增排水设施。
绩效目标:解决12个乡镇61个行政村7337户群众出行难问题。
资金规模:2021年计划整合资金940万元。
建设地点:12个乡镇66个行政村。
补助标准:2万元/公里。
资金来源: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局长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5)彭阳县2021年农村公路超期服役病害多发路段养护项目
项目内容:13条256.854公里农村公路路基路面病害维修。
绩效目标:有效提高农村公路安全运输能力。
资金规模:2021年计划整合资金600万元。
建设地点:各乡镇。
补助标准:3万元/公里。
资金来源: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局长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2.水利水保项目
(1)彭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
项目内容:改造提升农村供水干支管道477.28公里,延伸入室管道298.6公里;建事故备用水池6座(总容积7000立方米)、过路建筑物460处、过沟建筑物8处;维修管理站2座,泵站6座、各类阀井242座,更换压力管道6.18公里,安装智能水表5159块。
绩效目标:新增饮水安全户522户,巩固提升5730户,自来水普及率和保证率达到100%。
资金规模:2021年计划整合资金2000万元。
建设地点:各乡镇。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补助资金。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 任 人:局长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2)小流域治理项目
项目内容:治理面积53.66平方公里(续建)、新治理流域42平方公里。
绩效目标:治理流域95.66平方公里,改善生态环境。
资金规模:2021年计划整合资金1650万元。
建设地点:各乡镇。
资金来源: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 任 人:局长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3)彭阳县茹河李寨段河道生态治理工程
项目内容:治理段河道1.3公里。新建液压坝3座长165米;浆砌石护坡2.2公里;修建巡检道路1.27公里,路涵4座。
绩效目标:治理河道1.3公里,改善生态环境。
资金规模:2021年计划整合资金1300万元。
建设地点:白阳镇。
资金来源: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 任 人:局长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4)彭阳县冯庄乡小园子公路维修及排水工程
项目内容:回填加固土方9.52万平方米;新建沟埂83米;排水工程:跌水井6座,管道连接井2座,Dn200PE管54公里,D500螺旋钢管283米,尾水八字墙2座等。
绩效目标:完善村基础设施,保护生态环境。
资金规模:2021年计划整合资金280万元。
建设地点:冯庄乡小园子村。
资金来源:自治区衔接资金。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 任 人:局长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5)2021年孟塬乡白杨庄沟头治理项目
项目内容:新建排水管道1300米,消力池3座,水毁沟道回填处理及植被恢复,配套硬化道路1.2公里,路面宽3.5米,配套边沟、涵洞。
绩效目标:完善村基础设施,保护生态环境。
资金规模:2021年计划整合资金260万元。
建设地点:孟塬乡白杨庄村。
资金来源:自治区衔接资金。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 任 人:局长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6)山洪灾害、河长制及节水项目
项目内容:红、茹河堤防维修1.1公里,180处预警广播设施维修,购置预警会商系统UPS电源1套;建设节水载体,配套雨水回收利用设施;建立河长管理信息系统,安装视频监控14套。
绩效目标:增强山洪灾害预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资金规模:2021年计划整合资金500万元。
建设地点:各乡镇。
资金来源: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 任 人:局长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7)彭阳县城阳乡涝池村排水工程
项目内容:新建排水渠1公里,回填土方10000立方米,敷设波纹管100米,混凝土管80米,新建缓冲池6座、落水板1个等建设内容。
绩效目标:完善基础设施,保护生态环境。
资金规模:2021年计划整合资金115万元。
建设地点:各乡镇。
资金来源: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 任 人:局长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3.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
项目内容:新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示范村15个,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改善生产生活环境。
绩效目标:完善基础设施,生产生活条件。
资金规模:2021年计划整合资金5080万元。
建设地点:各乡镇。
资金来源: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央及自治区衔接资金、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县级财政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责 任 人:局长、乡(镇)长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4.移民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内容:维修改造县城、王洼“十二五”劳务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孟塬乡草滩、玉塬、何岘、草庙乡和谐村等5个乡镇7个生态移民点基础设施。
绩效目标:移民户居住环境和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移民生活质量明显提升。
资金规模:2021年计划整合资金1910万元。
建设地点:“十二五”移民点。
资金来源:中央及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局长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5.危房改造项目
项目内容:对78户“十二五”生态移民“多人多代”住房困难家庭和275户监测户实施危房改造项目。
绩效目标:保障移民户和监测户住房保障问题。
资金规模:2021年计划整合资金894万元。
建设地点:“十二五”移民点。
补助标准:移民户、监测户3万元/户,一般户1.5万元/户。
资金来源:中央及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责 任 人:局长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二)农业生产发展任务
实施草畜、蔬菜、中药材、节水灌溉、金融扶贫等产业项目50个31692万元占52.57%。
1.草畜产业项目
项目内容:实施“见犊补母”、饲草种植调制、新建青贮池、采购青贮剂等普惠项目和监测户补栏基础母牛、母羊等特惠项目、新建新集乡张湾、姚河、太寺饲草料配送中心。
绩效目标:培育发展增收产业,增加脱贫户收入,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2021年计划整合资金7865万元。
建设地点:各乡镇。
补助标准:“见犊补母”1000元/头,青贮50立方米以上饲草奖补45元/立方米,新建青贮池2000元/座,补栏牛1500元/头。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局长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2.蔬菜产业项目
项目内容:新建新型钢架结构塑料大棚25.4万平方米,露地蔬菜5000亩,创建有机蔬菜基地300亩。
绩效目标:培育发展增收产业,增加脱贫户收入,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2021年计划整合资金778万元。
建设地点:各乡镇。
补助标准:标准化新型钢架结构大棚奖补23元/平方米,露地辣椒奖补500元/亩。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局长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3.小秋杂粮项目
项目内容:采购发放农用地膜10万亩,种植张杂谷5万亩。
绩效目标:培育发展增收产业,增加脱贫户收入,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2021年计划整合资金1125万元。
建设地点:各乡镇。
补助标准:农用地膜奖补40元/亩。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局长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4.中药材产业项目
项目内容:扶持农户种植黄芪、黄芩、红花、板蓝根、艾草等中药材5000亩,引导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中药材1.5万亩;在草庙乡包山村,白阳镇中庄村建立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及种苗繁育基地各1000亩;围绕冯庄乡等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环境建设与修复,建设1.5万亩中药材野生资源修复与保护示范基地;引进培育中药材龙头加工企业1家,引导中药材产业升级。
绩效目标:培育发展增收产业,增加脱贫户收入,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2021年计划整合资金400万元。
建设地点:各乡镇。
资金来源: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责 任 人:局长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5.产业示范村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新建“2652”模式肉牛高标准示范村6个,“5350”模式肉牛高标准示范村30个,肉牛养殖园区1个。
绩效目标:培育发展增收产业,增加脱贫户收入,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2021年计划整合资金1668万元。
建设地点:白阳崾岘,古城刘沟门、丁岗堡等38个行政村。
资金来源: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中央衔接资金、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局长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6.肉牛出户入园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新建古城任何、孟塬草滩、草庙和谐3个村肉牛出户入园项目。
绩效目标:完善产业基础设施,培育发展增收产业,增加脱贫户收入,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2021年计划整合资金1110万元。
建设地点:古城任何、孟塬草滩、草庙和谐村。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局长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7.“四个一”产业培育项目
项目内容:实施“四个一”林草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和林草产业示范推广工程“一棵树”庭院经济林工程,砂化道路16公里,发展庭院花椒1000亩、红梅3000亩、苹果2500亩。
绩效目标:完善产业基础设施,培育发展增收产业,增加脱贫户收入,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2021年计划整合资金881万元。
建设地点:各乡镇。
资金来源:自治区衔接资金。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 任 人:局长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8.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新建新集乡沟口村、草庙乡草庙村、王洼镇石岔村3个农贸市场,新建蔬菜交易钢架大棚、硬化场地、安装太阳能路灯等。
绩效目标:完善农产品交易市场功能,提升综合服务水平,进一步延长农业产业链,吸纳解决部分监测户稳定就业,切实增加农民群众收入。
资金规模:2021年计划整合资金1180万元。
建设地点:新集乡沟口村、草庙乡草庙村、王洼镇石岔村。
资金来源: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责 任 人:局长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9.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新修高标准农田7.1万亩,水土流失治理7.05公里,新建生产道路15.37公里,新建排水渠12.3公里。
绩效目标:提高土地质量,增加粮食产量。
资金规模:2021年计划整合资金1180万元。
建设地点:白阳镇、王洼镇、冯庄乡等。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水利发展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
责 任 人:局长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10.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项目内容:规模养殖场户按照国家标准新建集粪场、沉淀池5000立方米。在古城、新集、红河、王洼镇、白阳等5个养殖大乡建设粪污资源集中收集点3000平方米,每平方米奖补150元。
绩效目标:提高土地质量,增加粮食产量。
资金规模:2021年计划整合资金1180万元。
补助标准:沉淀池每奖补80元/立方米,收集点150元/平方米
建设地点:各乡镇。
资金来源: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
责 任 人:局长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11.节水灌溉项目
项目内容:实施“四个一”城阳欧洼供水续建工程、柴沟水库维修续建工程、冯庄乡虎崾岘村小型节水改造工程等节水改造提升项目12个。
绩效目标:完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水资源利用。
资金规模:2021年计划整合资金4780万元。
建设地点:各乡镇。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水利发展资金。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 任 人:局长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12.产业配套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实施红河镇宽坪村蔬菜产业基地附属设施建设、彭阳县乡镇兽医服务体系建设、节约型农业建设项目等项目11个。
绩效目标:完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资金规模:2021年计划整合资金2660万元。
建设地点:各乡镇。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自治区农村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局长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13.金融扶贫项目
项目内容:符合条件的全县所有脱贫户、边缘户及移民户扶贫小额贷款进行贴息。
绩效目标:带动脱贫户、边缘户、移民户发展增收产业,增加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2021年计划整合资金1500万元。
建设地点:各乡镇。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局长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三)其它建设任务
实施“雨露计划”、帮扶培训等项目4个1080万元占1.79%。
1.脱贫能力培训项目
项目内容:脱贫劳动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500人(其中B照及以上50人),脱贫干部能力提升培训50人次,实施雨露计划项目1600人次。
绩效目标:培训提高脱贫户、边缘户、移民户劳动力就业能力和水平,拓宽就业渠道,增加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2021年计划整合资金420万元。
补助标准:驾驶员培训C证3000元/人,雨露计划每学期1500元/人。
建设地点:各乡镇。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自治区衔接。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就创局、组织部
责 任 人:局长、部长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2.就业帮扶项目
项目内容:为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等低收入家庭购买公益性岗位650名;为移民购买公益性岗位150个(其中城镇50个,农村100个)。
绩效目标:增加脱贫户、边缘户、移民户劳动力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增加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2021年计划整合资金660万元。
补助标准:农村公益岗位每人996元/月,城镇公益岗位每人1480元/月。
建设地点:各乡镇。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
责任单位:县就创局
责 任 人:局长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四、方案实施
(一)部门职责
乡村振兴局建立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项目库,牵头制定统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并根据各部门涉农项目实施和整合范围之内财政涉农资金到位情况,8月底之前对整合方案进行一次调整;财政局严格按照整合方案及时安排到位资金,随时掌握项目资金支付情况,适时调整项目资金,同时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审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环保局等项目审批单位要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立项审批工作进度;各涉农部门(单位)、乡镇要严格按照整合方案内容和资金规模,早准备、早动手,针对具体子项目,分别编制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补助环节、项目绩效目标、减贫带贫机制等,报相关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并报县扶贫办备案,同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
(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统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统筹安排到位涉农资金,并及时根据涉农项目实施和资金到位情况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使用计划等。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协调解决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为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提供组织保障。
2.加强项目管理。项目实行谁申报、谁实施、谁监督、谁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工程类项目严格按照项目招投标及“四制”要求抓好项目实施,明确措施,责任到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力度。到户类项目采取“443”验收模式,加快项目验收进度,采取边实施边验收的办法,成熟一批,验收兑现一批,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实施部门单位每月向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进展及资金兑付情况。
3.严格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单位)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坚决杜绝借整合涉农资金名义挪用涉农资金的现象。整合资金要以脱贫成效为导向,用于解决制约贫困地区生产、生活和发展的瓶颈问题,在项目安排、资金使用上要与脱贫成效相挂钩,切实惠及贫困人口。要进一步健全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完善涉农资金检查方式,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并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同时,要切实做好项目和资金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实行督查通报制度,县乡村振兴局、财政等部门不定期对涉农项目进展和资金支付进度进行督查,在全县范围内每月通报,对项目进展缓慢、资金支付慢的项目坚决予以调整,并对相关责任人由县纪委监委进行问责。
4.强化绩效考核。年底各涉农部门(单位)、乡镇要对所有涉农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自评,财政、乡村振兴部门进行全面评价,并将绩效考评结果纳入乡村振兴工作成效考核之中。通过定量和定性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对所有整合资金项目进行综合性考核评估,并与整合资金安排使用挂钩,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2021年彭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清单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固原市各部门网站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