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宁财预发〔2024〕164号)要求,现将我县2023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2306万元。我县分别以《关于下达有关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彭财(预)发〔2023〕47号)、(彭财(预)发〔2023〕130号)安排2个部门2个项目,其中:住建局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1257万元、水务局小河流域石家峡水库工程项目1049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县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已完成支付1801.66万元,整体支付率为78.13%,主要是小河流域石家峡水库工程项目暂未结束。2024年1-4月支出180万元,剩余资金未形成支出。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3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共支持我县重点建设项目2个,其中改造老旧小区21个、沿街商业楼局部进行维修和改造5个;支持小河流域石家峡水库工程建设1座。
(2)质量指标
彭阳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及小河流域石家峡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建筑行业相关质量要求及标准。
(3)时效指标
按照《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9〕61号),我县革命老区专项资金能够及时在项目研究报备后及时下达部门单位,全年革命老区专项资金累计支付1801.66万元,整体支付率为78.13%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彭阳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和小河流域石家峡水库工程项目建设,有效带动周边农民工增收。
(2)社会效益
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有效提升了县城建设水平,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小河流域石家峡水库工程项目实施后,为下游石头崾岘水库3.3万亩灌区提供可靠的水源保证,项目建成后,灌区年净增净效益为1009.13万元,灌溉效益显著;项目建成后可起到削减洪峰,调节河川径流,蓄洪排清,降低河流洪水含沙量的作用,根据设计水库淤积库容计算,每年可减少入石头崾岘水库泥沙20.1万m³,可增加石头崾岘水库寿命9年;灌区的开发增加了经济作物和粮食产量,提高当地农民的经济收入,使受益区的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根本性的改善,社会效益明显。
(3)生态效益
小河流域石家峡水库工程项目实施后,解决了项目区严重缺水的问题,大大缓解了当地水资源,使项目区的水环境问题得以改善,有利于林草生长,生态效益明显。
(4)可持续影响
支持项目均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有中长期使用效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革命老区资金支持项目基本满意度基本都达到了85%以上,对应项目设定目标均已完成,满意度指标完成效果较好。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建设按照总体计划实施,未偏离绩效目标。
附件:1.石家峡水库(工程)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彭阳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彭阳县财政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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