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彭阳县财政局
(2022年8月29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十届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一、2021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诸多风险挑战,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严格执行县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财政预算,有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财政收支决算总体较好,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80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97%,同比增长69.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373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21%,同比降低3.14%,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2.86%;非税收入完成2807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4.47%,同比增长166.27%,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7.1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14265万元,为变动预算的87.99%,同比增长3.56%。其中教育、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城乡社区、农林水方面的民生支出达到3657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8.29%。预算执行结果: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自治区各项补助、上年结余和债券转贷收入,收入总量504492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债券还本支出,支出总量44796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6532万元。
(二)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85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20.58%,同比降低35.7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64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21.36%,同比降低29.4%。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359万元,为变动预算的67.03%,同比降低81.22%。预算执行结果: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加自治区补助、上年结余和债券转贷收入,收入总量784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专项债务还本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619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652万元。
(三)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策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万元,预算执行结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总量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2万元。
(四)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219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32%,同比降低2.83%,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50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7894万元。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3608万元,为调整预算100.60%,同比增加1.49%,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2932万元。预算执行结果: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总量达到5168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41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8080万元。
(五)“五项”经费支出决算情况。2021年,全县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 “五项”经费支出1856 万元,与2020年相比压减1738万元,同比降低6.34%。其中: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等“三公”经费支出510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89万元,同比降低14.93%。
(六)政府债务情况。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财政厅核定、县人大常委会审定,我县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31.7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7.44亿元,专项债务4.28亿元),比2020年新增一般债务限额6.5353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政府法定债务余额28.79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4.9737亿元,专项债务3.8233亿元;按融资方式分:银行贷款0.248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24.7249亿元。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在限额以内,风险等级整体评定为绿色,属政府债务风险正常地区,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以上决算数据,与2021年10月28日向十届一次人代会议报告的全年预算执行数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增加806万元、支出决算数增加286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数增加11万元、支出决算数减少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增加22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减少439万元。形成数据差异的原因是:一是向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全年数据,是根据2021年前三季度预算执行情况初步预测汇总的,在第四季度实际执行和年终决算时有所增减;二是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要求,2021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预算单位年终未实际支出资金全部列入财政结余。
二、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分析
(一)非税收入增幅较大,财政收入超额完成。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剧增等因素影响下,财政部门有效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多渠道盘活存量资产,全年非税收入完成28070万元,同比增长166.27%,超额完成调整预算1200万元,有效拉动了财政收入整体增长,致使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额完成。
(二)税收收入有所下降,财政收入质量不高。受增值税改革税率下调、进项税抵扣和王洼煤矿第四季度税收缓征等因素影响,全年税收收入完成13736万元,同比降低3.14%,仅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2.86%。
(三)加强资金统筹调度,财政支出强度适当。持续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强资金统筹调度,保持适当支出强度,加快财政支付进度,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14265万元,同比增长3.56%,位列全区财政支出正增长的4个市县之中。
(四)持续兜牢“三保”底线,民生事项得到保障。持续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按照“三保”工作要求,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同时,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积极争取新增地方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有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全面落实保障民生政策。
三、2021年财政工作成效
(一)多措并举,强化调控,地方财政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全面落实政策,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税费减免政策,全面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确保“该征的征到位、该减的减到位、该缓的缓到位、该免的免到位”。抓重点促增收,财政收入实现稳步增长。立足经济形势,紧盯收入目标,主动分析研判,持续加大征收监管力度,不断强化财税联动机制,严格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806万元,同比增长69.1%。抓机遇争资金,财政调控能力不断增强。抢抓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乡村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等战略机遇,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政策倾斜和财力支持,切实增强地方财政保障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全年争取到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24883万元,有效保障了我县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二)整合资金,强化监管,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扎实推进。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成效明显。认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坚持“因需而整”“应整尽整”的原则,全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全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5027万元,支持实施重点项目88个。通过有效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管平台”实施监管,持续加大对整合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力度,实现整合资金使用绩效明显提升。金融服务“三农”水平不断提高。着力优化金融环境,新建金融示范村20个,切实提升财政金融服务“三农”的能力与水平,截至12月底,全县涉农贷款余额39135户376299万元,小额信贷余额10917户53853万元,其中当年新增小额信贷5701户27585万元,覆盖面为70.2%。
(三)聚合财力,保障重点,城乡基础建设持续协调推进。安排城乡基础建设资金33786万元,支持实施兴彭大街道路给排水改造、县城供热管网及换热站迁建改造、城市绿化美化以及乡村居民点、安置点提升改造等项目;支持完成农村卫生厕所改造3500户和“五土”共改7000余处,建设美丽村庄4个等。安排生态环保建设资金24348万元,支持实施茹河河道生态治理、南部水源涵养和“四个一”林草产业示范推广工程,建成李儿河流域生态治理示范区,打造千亩以上生态建设示范点3个;支持完成县城东热源厂环保改造等“四尘同治”项目;支持新建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红河水污染防治等“五水共治”项目。安排交通道路建设资金25228万元,支持实施孟塬椿树岔至城阳杨坪公路续建项目、新建2021年农村公路项目,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及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安排水利工程建设资金19706万元,支持实施小河流域石家峡水库、茹河流域水系库坝连通、柴沟水库维修工程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彭阳县“互联网+城乡供水”等工程。
(四)主动作为,培植财源,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安排现代农业发展资金14933万元,支持新修高标准农田10.8万亩、打造“2652”“5350”肉牛养殖示范村36个、种植牧草63.2万亩、新建青贮池1777个;打造千亩以上标准化冷凉蔬菜、中药材、林果示范基地17个。安排现代工业发展资金1370万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5家,开工建设年产5万锭纺纱厂房;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兑现奖补资金1066万元,培育“专精特新”和规上企业5家。充分发挥信彭助贷管理中心服务作用,为32家小微企业贷款5489万元。安排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1123万元,支持开工建设长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成物流快递分拣配送中心、运营网货共享车间,新发展电商物流企业12家。
(五)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民生保障和改善全面加强。安排教育事业发展资金 70607 万元,支持全县各学校附属及校舍维修、第五中学建设及2020年薄弱学校能力提升等项目,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推动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安排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资金24562万元,支持实施妇幼保健院迁址工程,开工建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医疗健康普惠便民。安排文化旅游事业发展资金9028万元,支持实施彭阳县博物馆维修、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嘛喇湾梯田基础设施建设、小岔沟毛泽东宿营地旧址保护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公共文化旅游事业持续发展。安排科技事业发展资金2293万元,支持实施林下药材种植、中药材示范种植及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等项目;支持落实中央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和科技赋能产业发展,深入推动科普宣传,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安排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资金 49125万元,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养老保险、社会救助、退役军人安置等惠民政策;支持创业、就业及劳务输出,新建老年养护院,改造3个敬老院附属设施,形成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六)严肃纪律,规范理财,财政管理精细化水平不断提升。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得到强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彭阳县财政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统筹,优先“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统筹做好收支平衡。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得到有效使用。大力清理闲置冗杂资金,年初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收回结转结余存量资金1981.35万元;组织开展存量资金清查检查,清理盘活存量资金25921.68万元。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措施得力。进一步完善债务风险评估预警、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严控政府债务总量,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全年落实债务还本付息资金23332万元。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稳步推进。坚持“依法、合规、有据”评审原则,不断规范评审程序,加快评审进度,提升评审质量,防范评审风险,确保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有序开展,全年完成评审项目920个,评审投资总额574888万元,其中预(结)算评审307689万元,净审减12594万元,审减率3.95%。扎实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成立政府采购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治理,督促个别单位对采购合同不规范、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违规由代理机构承担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等问题进行整改落实。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实现全面化制度化常态化。充分利用政府网站财政信息公开专栏,对2020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向社会全面公开,并督促全县所有预算单位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知晓率。人大审计监督严格落实到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严格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财政工作的决议,逐条逐项研究落实县人大财经委提出的审查意见,依法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工作,积极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刻把握审计整改要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严格整改工作质量,有力推动审计问题逐项整改落实到位。
(七)聚焦重点,锐意改革,财税体制机制更加顺畅。财政预算编制管理不断趋于完善,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位一体”的预算编制体系,全面推行“零基预算”,着力完善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和项目库建设,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升。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深入推进,在全县136个预算单位推广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三保”及刚性支出动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非税收入全部实行电子化收缴。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扎实开展,牢固树立绩效理念,按照“谁申请使用资金,谁编报绩效目标”的原则,对全县所有预算单位财政投资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先后完成近三年中央和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2016-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2020年产粮大县资金绩效评价,配合完成2020年度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奖补资金绩效自评。“四权”改革得到全力支持,提请县委、县政府制定印发《彭阳县“四权”改革基金设立方案》和《彭阳县“四权”改革基金管理办法》,投入1000万元建立“四权”改革基金,大力支持用水权、山林权、排污权和土地权“四权”改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1年决算工作,在我们精心组织、认真审核、深入分析、严格把关的基础上,达到了“全面、真实、准确、及时”的效果,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基础财源薄弱,互补性差,地方财政收入质量不高。二是财政资金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收支平衡压力持续增大;三是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用、内控制度建设及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县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靠前安排、加快节奏、铆足干劲、下足功夫,加快落实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强力推进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有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狠抓财源建设,确保地方收入平稳增长。进一步发挥财税政策和资金的导向作用,大力支持优化调整引进纺纱工业、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和新能源、新型建材等产业类型,重点培育商贸物流、数字经济等现代服务业,支持全域旅游快速发展,积极培育新兴税源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深入落实减税降费和税收优惠政策,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障全县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二是积极争取项目,切实提升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抢抓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乡村振兴等战略机遇,准确把握政策资金导向,努力把国家、区、市实施中长期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及时转化为争取资金的信息渠道,积极争取自治区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债券等项目资金,不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持续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优化支出结构,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支持和保障“四大提升行动”,兜牢保障底线,确保“三保”不出任何风险。继续落实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政策,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实壮大富民产业、扎实推进乡村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等。持续完善“信用+金融+产业+农户”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对特色优势产业、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四是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构建规范高效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编制体系,完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标准,严格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制度,积极构建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对“五项”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的管理,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全力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严格落实“八个一批”控债措施,积极化解存量债务,用好用足新增政府债务限额资源,确保法定政府债务不发生偿债风险。扎实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绩效、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等监管工作,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落实审计整改,不断增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整体合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县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查意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开展“转作风重实干勇担当”活动,持续担当作为,加强财政管理,深化改革创新,全力做好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政策落实,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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