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阳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28日在彭阳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财政金融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市委五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县委九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开展“转作风重实干勇担当”活动,认真落实周例会、月分析、季考核制度,加强财源建设,优化资金结构,深化财政改革,确保资金安全,全力落实“稳保促”各项政策措施,圆满完成年度财政收支目标任务。
截至11月底,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31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76%,同口径增长5.2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8939万元,同比增长124.84%,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1.78%;非税收入完成11379万元,同比降低58.66%,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8.2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92318万元,为变动预算的82.47%,同比增长4.44%。预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000万元, 同口径增长3.5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3700万元,同比增长2.27%;债务还本支出10069万元,上解支出100万元。预算执行结果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自治区各项补助和上年结余,总财力达到49436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60495万元。
截至11月底,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42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4.31%,同比增长180.46%。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416万元,为变动预算的78.34%,同比增长3.83%。预计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55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0773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599万元。预算执行结果: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自治区补助和上年结余,总财力达到16966万元,收支相抵,结余3594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截至11月底,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完成25022.3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3.98%,同比增长25%。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完成2444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7.33%,同比增长14%。预计全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7151.3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完成26631.77万元。预算执行结果:收支相抵后,当年结余519.5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预计28599.76万元。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万元,调出资金11万元。预算执行结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余,总财力达到1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万元。
2022年自治区核定我县债务限额330723万元。截至11月底,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30150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63025万元,专项债券35633万元,外债2851万元。债务风险等级整体评定为绿色,为政府债务风险正常地区,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全年数据根据1—11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初步预测汇总,在年终实际执行和财政决算正式编制完成后,还会有所变化。对此,我们将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一、立足财源建设,加强宏观调控,财政保障能力明显提高。落细落实政策,持续扶持企业发展壮大,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减税降费政策和留抵退税政策,有效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税费负担,持续扶持企业发展壮大,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有效促进可持续发展,预计全年减税降费8663万元,其中:税收减免7753万元,社保降费910万元。支持招商引资,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区市县“稳保促”政策措施,兑现落实各项招商引资及惠企奖补资金,大力推动新型产业发展,截至11月底,配套落实招商引资工作相关资金2163万元,引进落地棉纱纺织、朗星照明、空气源采暖设备等高质量工业项目14个,建成宁南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启动建设宁南数字经济产业园(二期)。加强协调配合,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加强与税收征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不断强化财税联动机制,狠抓煤炭、原油、建筑及房地产等重点行业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6项主体税种的监管,加强对各项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的管理,堵漏增收,应收尽收,截至11月底,完成税收收入4031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76%,同口径增长5.8%。加大措施落实,持续盘活使用存量资金,坚持按照“县本级部门预算满一年、县本级预算追加安排满半年结转资金,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满两年以及项目结余(闲置)资金”的要求,扎实开展各类闲置资金清理盘活工作,截至11月底,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2717.59万元,统筹使用11890.94万元,使用率93.5%。积极争取项目,切实提升保重点促发展的能力,准确把握中央、自治区政策导向和支持重点,累计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371109万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176092万元,带有专项性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95017万元;累计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0500万元。
二、紧扣保障重点,履行主体责任,重大保障事项落地落实。
疫情防控工作得到全力保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定不移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以及区市县党委、政府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特别是“10.28”“11.25”疫情发生后,迅速建立起切块下达、重点保障等经费拨付“绿色通道”,将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及时纳入“三保”保障范围,优先安排专项经费4300万元,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物资设备、核酸检测、人员隔离等防控工作有条不紊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得到全面保障,紧扣“五大振兴”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坚持“因需而整”“应整尽整”的原则,全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42526万元,完成支出40978.35万元,支付率96.36%,其中衔接资金支出23927.12万元,支付率98.01%。支持实施交通道路、水利水保、美丽乡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草畜、蔬菜、中药材、节水灌溉、金融帮扶等产业项目64个。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精神,支持引导金融机构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和金融资源配置,扩大信贷规模,提高贷款覆盖面,全面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截至目前,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6352户2.9亿元,完成全年任务2.8亿元的103.39%,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余额9351户5.5亿元,覆盖面为63.28%。担保机构当年新增担保业务4093笔5.56亿元,累计在保余额9亿元。“三保”保障工作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三保”工作要求,始终坚持把做好“三保”工作放在整体工作的首位常抓不懈,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支出进度,强化动态监管,兜牢保障底线,切实提升保障能力,截至11月底,全县累计“三保”支出247060万元,预计全年“三保”支出需求287581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124260万元、保工资支出127181万元、保运转支出5240万元、其他刚性支出需求30900万元)。预计全年“三保”可用财力440165万元,全县“三保”运行总体平稳,动态可用财力、“三保”支出、风险防范和暂付款项化解均处于合理区间。
三、聚焦基础建设,优化资金结构,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安排三次产业融合发展资金38515万元,支持实施粮食保障提升工程、王洼产业园区区块三(建设四路-S202段)道路给排水工程、标准化厂房(纺纱)项目、肉牛养殖出户入园以工代赈等项目,有效推动以肉牛养殖示范村、标准化冷凉蔬菜、林果示范基地建设为主的“五特”产业、以煤炭综合利用、农副产品加工、轻工纺织、数字信息为主的“四新”产业和以文化旅游、现代物流、健康养老、电子商务为主的“四优”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安排城乡基础建设资金35930万元,支持实施县城热源厂锅炉及环保改造工程、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维修、供排水改造、垃圾收运处理、县城生态修复及花园城市建设、智慧城管建设等项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稳步推进。支持实施美丽村庄建设、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土”共改、农村公路建设及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等项目,和谐宜居乡村建设稳步推进。安排生态环保及水利工程建设资金31656万元,支持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人工水源涵养林工程、城乡污水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填埋、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现代农业节水项目、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供水干支管道改造提升、小河流域石家峡水库续建等项目,农村生态环境及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安排教育事业发展资金69756万元,支持实施县五中建设及县一中教学楼建设项目、白阳镇中心学校迁建,支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造,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动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安排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资金26694万元,支持实施县人民医院王洼分院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支持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综合医改。安排文化旅游事业发展资金6622万元,支持实施文化惠民“四个一”活动、姚河塬遗址保护性开发和重点文物立碑保护工程,乔家渠红军长征毛泽东宿营地旧址保护及基础设施建设,茹河瀑布风景区标准化提升工程,公共文化事业蓬勃发展。安排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资金56963万元,认真落实城乡低保、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公益性岗位等惠民政策,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和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建设完成老年养护院、失能特困人员照护服务中心等一批社会保障项目。
四、突出预算执行,强化运行管理,财政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厉行节约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以收定支、精打细算,从严控制公务活动、支出范围和标准,坚决压减非急性、非刚性支出,全年一般性支出压减幅度达10%以上,确保把每一笔资金用到促进民生事业发展的刀刃上、紧要处。财政投资项目评审规范有序,坚持“依法、依规、依据”评审原则,着力加快评审进度,努力提升评审质量,不断规范评审,防范评审风险,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共完成评审项目533个,评审投资总额304564.45万元,预(结)算243105.87万元,净审减11328.08万元,审减率4.45%。政府债务管控有力,全年预算安排债务还本付息资金24286万元,截至目前,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支出1356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付息9600万元,专项债券还本付息金额3967万元)。2022年新增地方一般债券资金13500万元,完成支付13147万元,支付率97.38%。经测算,全县法定债务率为75.89%,从政府债务规模、结构、安全性来分析,我县政府债务风险未超过债务风险警戒线,风险等级为绿色,债务风险整体可控。中央直达资金及时高效使用,认真贯彻落实直达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加快直达资金分配进度,强化直达资金动态监管,确保直达资金第一时间直达基层、惠企利民,截至11月底,全县纳入直达资金监管范畴资金共计109409万元,累计完成支付86342万元,支付率78.9%。金融信贷资金安全运行,认真贯彻落实金融工作方针政策,一方面通过政策引导,宏观调控,充分发挥金融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断释放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截至11月底,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78.53亿元,贷款余额64.77亿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4.53%和14.55%,存贷比为82.49%。另一方面,深入持续组织开展金融领域乱象治理,积极组织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逾期贷款清收工作,着力确保金融运行安全。截至11月底,全县逾期小额信贷贷款89户421.7万元,目前已收回66户323.37万元,剩余23户98.33万元,逾期率0.19%,低于全区0.35个百分点。受理违规使用脱贫人口小额贷款信访案件1起,调查处理收回小额信贷政府贴息7611.52元。
五、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运行机制,财政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财政预算编制及运行机制改革深入推进,进一步完善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和项目库建设,全面推行“零基预算”和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财政预算编制体系趋于完善。积极探索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管理等系统的应用模式,着力构建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全过程留痕、责任可追溯的监管机制,财政预算一体化改革深入推进。高质量完成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按照中央、区、市2022年全面完成国企改革目标任务的总体要求,制定印发了《彭阳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彭阳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明确了44项改革目标,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通过推动国有企业瘦身重组,完成企业公司制改制,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优化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完善国有企业党建制度,国有企业改革高质量收官。财政预(决)算信息全面公开,通过政府网站财政信息公开专栏,坚持每月及时公开财政收支情况,适时公开直达资金情况、减税降费政策等财政信息,同时,对2021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及绩效情况向社会全面公开,并指导和督促全县73家一级预算单位对部门预算信息及时公开,实现预算信息公开全面化、制度化、常态化。财政监督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先后组织开展了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专项整治工作和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对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落实,组织完成138个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汇总、报送、审核、检查、分析、应用等工作,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行政事业单位治理效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等方面的重要基础作用。
回顾总结一年来的财政工作,成绩来之不易,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县委和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得益于自治区财政厅的大力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得益于广大财政干部的负重拼搏和共同努力。在此,我诚恳的向长期关心支持财政金融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县广大财税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
一年来,面对更加复杂严峻的发展环境和多点散发的疫情影响,我们攻坚克难、奋力作为,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县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受经济下行、减税退税降费及疫情冲击等因素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减收明显。二是经济总量小,骨干税源企业少,特别是税收收入对煤炭行业的依赖性持续突显,从其他行业获得的税收收入十分有限,再加之非税收入又呈大幅下降趋势,收入来源空间狭小且互补性差,收入增长面临诸多困难。三是随着支持实施乡村振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兑现增资政策、社保救助提标、保障疫情防控等民生事业,以及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保障收支平衡压力持续加大。四是政府采购监管、财政投资评审、金融领域乱象整治等工作还需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及内控制度建设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全县财政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市委五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和县委九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增强保障能力,力争圆满完成年度财政预算收支目标任务。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主要指标是:
预计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3500万元,同比增长6.1%。主要收入项目是:税收收入32500万元,同比增长10.17%;非税收入11000万元,同比降低4.35%;自治区财政补助23637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1990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自治区财政补助和转贷收入,总财力达到299770万元。
预计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817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18万元、国防支出20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576万元、教育支出4569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70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83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8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549万元、农林水支出7072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98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9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8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26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82万元、其他支出9447万元、预备费42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9170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1496万元;专项上解支出100万元。
预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68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4621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6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879万元;自治区财政转移支付收入65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自治区财政补助,政府性基金预算总财力为6338万元。预计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相应安排633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499万元,其他支出45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961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0435.87万元,同比增长12.10%。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6490.1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3274.21万元,利息收入314.75万元,委托投资收益303.50万元,转移收入53.30万元。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9625.98万元,同比增长11.24%。预计执行结果:收支相抵后,当年结余809.8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预计29409.64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预算1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万元。
为确保圆满完成上述预算任务,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多措并举抓增收,深入推进地方财源建设。聚焦建设高质量发展先行县,大力支持实施产业倍增计划,全产业链布局发展“五特四新四优”产业,推动农业“提档升级”,工业“提速增量”,服务业“提质扩容”,有效促进三次产业深度融合,着力培育地方基础财源。持续加强与税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加强收支形势分析研判,主动作为,超前谋划,全程跟进,不折不扣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加强税费征管,切实做到应减尽减、应收尽收,切实增强财政增收的稳定性、可持续性,力争全年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500万元,同比增长6.1%。
二、积极向上争项目,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自治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抢抓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今后五年“三区建设”“四新任务”“五大战略”等战略目标和“六新六特六优”产业、二十个重大建设项目、“六大提升行动”、“一主一带一副”区域发展新格局等具体任务等重大战略机遇,准确把握政策资金导向,积极主动与自治区财政厅沟通对接,积极组织编制并筛选储备一批高质量、高效益的重大项目和精品项目,着力争取自治区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债券等项目资金,不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持续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坚持履行主体责任,兜牢保障底线,强化动态管理,确保全县“三保”不出任何风险。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亿元,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夯实农村基础设施,做实壮大富民产业,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深入推进金融创新,进一步完善“信用+金融+产业+农户”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持续加大对特色优势产业、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推进。
四、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持续构建高效运行机制。坚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编制体系,完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标准,严格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制度,积极构建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加强对“五项”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的管理,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全面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全力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严格落实“八个一批”控债措施,积极化解存量债务,用好用足新增政府债务限额资源,确保法定政府债务不发生偿债风险。持续跟进直达资金和民生资金监控,切实做好财政监督检查,扎牢织密财政资金“安全网”。扎实组织做好政府采购、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等工作,深入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国有资产管理改革、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全面落实财政信息公开制度,着力增强地方财政精细化管理的整体合力。
五、加强干部思想教育,着力提升自身建设水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县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财政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强财政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全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规范理财。巩固提升“转作风重实干勇担当”活动成果,扎实组织开展“6+X”主题党日活动,认真落实周例会、月分析、季考核制度,努力建设高素质的财政干部队伍,着力打造政治型、服务型、实干型、文明型、廉洁型机关。
各位代表,奋进新时代,奔赴新征程,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强化地方财源建设,增强公共财政保障能力,坚定信心、踔厉奋发,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圆满完成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彭阳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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