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6/2019-00011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民政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01-30
有效性
有效

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

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民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民政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012.990878 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2.990878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3。822303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2761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8923.80万元。

二、关于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715.96888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增加227.39619万元,增长46.5%。其中:

人员经费424.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8.1万元、津贴补贴148.9万元、奖金8.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1.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6.8万元;

公用经费7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1.7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万元。

必须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逐项说明,数据与单位上报财政局时部门预算系统数据一致。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三、关于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彭阳县民政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2.473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97351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7年预算(2016年决算)减少2.3744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增加(减少)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2.3751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单位有2辆公务车发生运行费,2017年度在公车改革过程中把1辆公务车调拨到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车平台运行,故而公务车运行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增加0.0007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人次增多,故而接待费相应增加,但未超出年度预算

四、关于民政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民政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民政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

五、关于民政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民政局2018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预算2012.990878万元,支出总预算2012.990878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民政局本级所属1个行政单位和老龄办等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5.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5万元,增长0.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民政局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民政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27,559.80平方米,价值5,018,963.90元;土地 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3辆,价值78.48万元;办公家具价值617.007161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27,559.80平方米,价值501.89639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3辆,价值78.48万元;办公家具价值617.007161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各类民政资金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具体为自然灾害救助;临时(急救难)资金;城乡低保资金;特困供养等民政工作都纳入绩效考核。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五、基本支出: 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三、"三公"经费: 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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