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彭阳县财政局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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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彭阳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彭阳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彭阳县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发挥财政职能职责,细化财政领域事权信息公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政务公开工作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提供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2024年,彭阳县财政局认真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和规范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政府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条,包括预算、决算、预算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直达资金和政府采购等方面,并督促各相关部门(单位)在政府网站对本部门(单位)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彭阳县财政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切实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机制,坚持专人专办、领导督办、集体会商、风险排查,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加强信息建档管理,全面推行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1件,完成答复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要求,彭阳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政策,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年度预算决算、政务服务办理情况等信息。本机关2024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76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始终依托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坚持定期公开,确保财政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不断拓展平台覆盖面,方便人民群众查询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彭阳县财政局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二是认真组织活动。邀请预算单位工作人员、群众代表、社区工作者等25人参加以“深化政务公开  打造阳光财政”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近距离全方位了解财政局工作职责及政府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等工作日常。是加强人员管理。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2024年,县财政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开内容和方式较为单一。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有待提升,个别事项公开不够及时;三是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编写信息、处理程序不够规范情况。

(二)改进措施。一是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财政政策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策透明度。增加信息可读性,以图文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开;及时收集整理常见问题并发布到平台,方便群众查询,保证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三是完善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各股室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信息公开是否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流程是否规范,公开渠道是否畅通等,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不断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一是深化财政预决算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预算法》及《财政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相关规定,压实公开主体责任,组织部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部门预决算,在预决算公开栏目公开18条信息。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惠民惠农信息,及时公开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减税降费信息14条。二是深化财政收支信息公开。按月公开财政收入及支出完成情况、财政收入增减情况分析、财政收支形势研判、引导社会各方及时掌握和正确认识财政收支形势。三是深化政府采购领域信息公开。实行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公开,在指定网站公开采购意向、采购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等信息,全流程接受社会监督。按月公开代理机构考核结果,将其作为采购单位选择代理机构的重要依据,激励引导代理机构不断提升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四是深化政协提案办理公开。2024年,本机关共收到政协提案2件,答复工作已于2024年11月5日全部结束,面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pengy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彭阳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彭阳县兴彭大街646号财政局二楼办公室,邮编:756500,电话:0954-7012562,电子邮箱:bgs701256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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