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彭阳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
彭阳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固原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深刻汲取全国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提升全县电动自行车本质安全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4年年底前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降低存量风险,坚决防范各类灾害事故发生,取得阶段性进展;2025年巩固提升,严控增量风险,推进落实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二、工作时间和步骤
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25年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4年6月中旬前)。全县要立足整治实效,专题研究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制定相应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专班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依据国家部委工作、自治区厅局和市局要求细化专项方案,分解任务,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
(二)排查摸底阶段(2024年6月底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摸清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等主体底数,调研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安全管理现状,掌握充电设施建设数量是否满足保有量充电需求,采取边摸底边排查、边排查边整改,有效纠治一批即查即改问题。
(三)综合整治阶段(2024年7月至12月底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隐患进行分类造册,建立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到位。结合全县住宅小区情况,合理规划制定充电设施建设目标和完成时限。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月至12月底前)。专班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做法,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适时开展“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切实巩固整治成效。
三、成立整治工作专班
(一)工作专班及主要职责
组 长:刘 旭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张国仁 县委常委、政府党组成员、统战部部长
戴小维 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
召 集 人:吴生勤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代建立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 员:惠忠民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贾文怀 县公安局副局长
蔺 杰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 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海 鹏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海力立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黄 勇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
李晓宏 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1.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固原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的决策部署。
2.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适时召开工作部署、调度、总结通报等会议。
3.组织开展全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督导检查。
4.协调解决全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
5.协调推动全县电动自行车安全全链条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6.研究、协调其他相关重要工作。
(二)工作专班办公室及职责
主 任:代建立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副主任:马少科 县应急局副局长
徐 腾 县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员
成 员:胡振东 县应急管理局安监股工作人员
梁 田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办事员
徐明芬 县交警大队民警
席维龙 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所副所长
王 鹏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股股长
谭新朋 县消防救援大队四级指挥员
海 冰 县发展改革局工作人员
王小芳 县财政局会计
马 飞 县自然资源局安全办主任
梁 田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办事员
胡旭昕 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执法人员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全县专项整治任务进度和工作要求开展集中办公,徐腾同志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开展。
1.负责组织、统筹、指导、协调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开展。
2.负责做好工作专班会议筹备、文稿起草、文件印发等工作。
3.负责对工作专班任务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完成工作专班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工作专班组织召开全体会议,对全县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确定。工作专班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向主持召开会议的工作专班办公室请假,并协调所在单位安排其他负责同志代为参加。
2.重点约谈制度。县工作专班对推进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不坚决、重点任务推进迟缓、履职尽责不到位、工作推诿扯皮或者出现其他问题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开展工作约谈。
3.信息报送制度。即日起,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每月18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市专班相关要求,汇总报送与行动有关的底数台账、典型案例、工作亮点及其他工作开展情况等。县工作专班每月形成工作专报呈送市专班。
4.考核督导制度。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对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单位场所进行督导。督导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由县消安委会办公室下发督查通报、督办通知等,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要对照问题隐患,及时整改销号,实现闭环管理。督导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考核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彭阳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任务清单》,自觉认领任务。在工作中,召集人单位要主动靠前,统筹谋划;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紧盯部门职责任务,全力推进,确保时效。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与安全生产“1+37+8”系列文件、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统筹结合。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工作联合,形成整治合力。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综合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刑衔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从严查处。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文明驾驶、火灾防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发挥“小手拉大手”宣传作用。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加大安全宣教力度,通过宣讲法律法规、开展警示教育、告知提醒、劝导纠正等方式,教育经营主体和电动自行车使用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四)严肃督导问效。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将建立考核督导机制,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不定期开展督导考核和工作回访,对行动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加大点名通报、约谈力度。
请各部门(单位)于2024年6月10日前将整治工作机制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实施方案报工作专班,自2024年6月起每月18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邮箱pyxgaxfdd@126.com,联系电话:0954-7012548)。
附件:1.彭阳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任务清单
2.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消防专项联络
3.彭阳县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整治相关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