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部门(单位):
《彭阳县“四水四定”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彭阳县“四水四定”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和节约用水有关要求,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四水四定”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四水四定”主要指标(2024—2027年)》《固原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四水四定”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清单》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区域概况
彭阳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南部山区,隶属固原市,地处北纬35°41′—36°17′,东经106°32′—106°58′之间,西与原州区毗邻,东、南、北分别与甘肃镇原、平凉、环县等市县接壤,全县国土总面积2533.52平方公里,耕地101.86万亩,县城南北长61.5公里,东西宽50.3公里,2023年末,全县常住人口16.1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38万人、乡村人口9.78万人。
(二)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1.水资源总量。全县水资源总量8920万立方米,其中红河流域1450万立方米,茹河流域5720万立方米,安家川流域1750万立方米。
2.工程可供水量。全县中小型水库43座,总库容18588万立方米、有效库容6889万立方米,机井306眼,中南部连通配水工程3处。全县灌溉面积18.12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74万亩。全县水利设施年供水能力3031万立方米,其中水库供水1322万立方米,机井供水819万立方米,外调供水790万立方米,非常规水100万立方米。
3.利用现状。2018—2023年平均取用水量为2622万立方米。2023年取用水总量为2843万立方米,其中农业2130万立方米、生活525万立方米、工业154万立方米、人工生态环境补水34万立方米。
(三)“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
2025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5000万立方米。分行业:生活取水量1500万立方米,工业取水量300万立方米,农业取水量3200万立方米。分水源:当地地表水3400万立方米,地下水1500万立方米,非常规水100万立方米。
(四)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2023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0.13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73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34.50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38.89亿元,经济结构比例为18.6:38.3:43.1。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245元,城镇化率达到39.48%,全县粮食总产量达到21.63万吨。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优化结构,量水而行。突出节约优先,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统筹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结构,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以有限的水资源创造更大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空间。
立足实际,实事求是。立足于我县水资源短缺现状,深刻认识深度节水控水工作重要性、紧迫性,把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作为解决我县水资源供需矛盾的根本出路,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产业结构,合理规划人口、城市、产业发展,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集约节约转变。
整体布局,突出重点。在全县各领域各行业开展深度节水控水工作,聚焦高耗水领域和重点用水单位,加快推进节水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提高各行业用水准入门槛,不断优化用水结构,转变用水方式,改革用水制度。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全面提升各行业用水效率。
统筹管理,科学配置。坚持用水总量控制和用途管制,统筹调配当地地表水、地下水、非常规水,建立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科学合理配水管水体系,促进有限水资源在区域间、行业间优化配置。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县取水总量控制在5000万立方米以内,耗水总量控制在4900万立方米以内,非常规水利用量达到100万立方米,非常规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生活、农业、工业用水结构由2022年20.1:74.9:5.0调整到30.0:64.0:6.0,红河、安家川河、茹河出境断面水质分别保持在Ⅱ、Ⅲ、Ⅲ类,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达标率100%,万元 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3%,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75,总灌溉面积控制在21.9万亩,现代高效节水农业覆盖率达到90%。到2027年,全县节水能力明显增加,用水效益明显提升,用水结构明显优化,构建城镇、土地、人口、产业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均衡发展格局。
三、重点任务
(一)坚持以水定城
1.管控城镇开发边界。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建设、重点扶持、示范带动”的思路,合理确定城镇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规范建设特色小城镇和重点镇,构建“一主两副、两带多点”城镇发展格局,推动公共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加快5G网络部署建设,优化居住和发展环境。持续推动重点镇高标准建设,增强北部王洼、草庙、孟塬等中心镇集聚发展能力,配套公共服务、产业发展,以镇带村、以村促镇,提升乡镇综合功能,有效推进产业融合。引导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强化城镇开发边界管控,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严格控制新增城镇用地指标,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高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的1.32倍,到2035年,城镇开发边界控制在14.79平方公里(县城与三镇)。(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
2.实施城乡生活节水。加强供水和公共用水的节约用水管理,推进党政机关、医院、居民小区、企业等单位对标节水达标县建设,创建节水型城市,通过举报奖励等方式促进生活节水。借助“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市创建,提高我县城乡供水管网数据监测分析能力和管网漏水监测率。推广普及农村生活节水器具,提高农村生活节水水平。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淘汰不符合水效标准的用水器具,强化公共用水和自建设施供水计划管理,从严控制用水指标和用水定额管理,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以节水设施改造、普及节水器具等举措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全面推进公共领域节水。到2025年,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节水型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医院、企业覆盖率达到100%。(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单位、各乡镇)
3.推进城市地下管网改造。科学规划,统筹实施,提升城镇雨水资源滞蓄和利用能力。实施供、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加快城区雨污分流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城镇新建区域全部实行雨污分流,减少初期雨水污染。依据水资源拥有量,做好“开源、利用、治理”文章,到2025年,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90%,再生水利用率提高至50%。(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水务局、各乡镇)
4.优化城镇绿地布局。科学规划布局城镇绿环绿廊绿楔绿道,建设蓝绿交织、灰绿相融、连续完整的城镇生态体系。合理布局绿化用地,稳步提升城镇建成区绿地覆盖率和绿地率,按照水资源承载能力,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的原则,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形成以乔木为主,乔灌草相结合的复层植物群落结构,突出园林绿量和生态效益。推广抗逆性强、养护成本低的耐旱植物和低耗水植物,提高乡土树种比例,最大限度减少绿地耗水。城市绿地灌溉优先考虑使用中水,应用自动控制灌溉系统,推广喷灌、滴灌、渗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切实提高用水效率。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控制在40.1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控制在19.83平方米以内。(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二)坚持以水定地
5.合理控制灌溉规模。针对全县农业生产灌溉用水指标日趋紧张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农业灌溉面积。实施茹河中型灌区现代化生态灌区升级改造,逐步推进小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升级改造。严格水资源论证,建立灌溉面积动态核查机制,依据灌溉面积和不同农作物亩均用水定额实际情况,准确掌握灌溉面积实际发展情况,科学分配农业灌溉用水。到2025年,全县农业灌溉面积原则上稳定在21.9万亩以内,农业灌溉可用水量稳定在3200万立方米。(牵头单位:水务局、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6.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灌溉耕地和旱耕地,开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改造中低产田,整县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提升农业用水效率、耕地质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高标准农田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构建集中统一的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工程管理新机制。到2025年,累计高标准农田达到76.5万亩,现代高效节水灌溉农业19.74万亩,高效节水农业工程良性运行率达到70%以上,现代高效节水农业覆盖率90%。(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各乡镇)
7.建设科学绿化示范区。充分考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和承载能力,统筹推进水源涵养、国土绿化、水土保持治理。在具备供水保障条件的地区,以严格开展水资源论证为前提,适当种植以乡土树种为主的乔木。大力建设旱作基本农田和骨干坝,突出补强道路及村镇硬化面引起的沟道侵蚀短板,加强土石山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治理小流域120平方公里,实施坡改梯4万亩,实施沟头防护工程91处,固沟保塬项目3个,除险加固库坝13座。建设以梯田和淤地坝为主的拦水减泥体系,推进黄土塬区固沟保塬、坡面退耕还林还草,加强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和沟道水土保持林建设,新增水土保持林5万亩。到2025年,水土保持率达到81.69%。(牵头单位:林业和草原局、水务局,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8.推动生态保护和修复。实施红河、茹河、安家川河流域生态治理修复工作,重点进行红河、茹河河道治理,持续开展“美丽茹河”建设。治理红河、茹河、安家川河支沟9条,生态护岸136公里;治理芦子沟等山洪沟6条,茹河河道18处;维修及提标改造生态廊道及生态护岸等工程8处;清理河道198公里、生态沟渠96万平方米,提升河道行洪能力,消除安全隐患。对全县43座水库、重点河流进行信息化改造,实现水库自动监控联合调度,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数字化管理;实施小流域动态监测工程,对50座淤地坝、93条小流域监测、监视,全面提升生态保护治理的数字化水平。(牵头单位:林业和草原局、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三)坚持以水定人
9.稳步增加城镇人口。加强人口规模的水资源论证与管制,引导人口适度集聚居住,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简化户籍迁移手续,大幅提高落户便利性,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吸引紧缺人才、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跨区域跨城镇迁移等人口集聚,扩大人口规模。到2025年,全县常住人口16.4万人,城镇人口达到7.4万人,城镇化率达到45.1%。(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各乡镇)
10.保障居民用水需求。统筹考虑群众日益增长的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约束,根据供水能力、人口变化等因素,做好用水供需平衡分析、保障供给。水源不稳定、人口分散地区,因地制宜建设中小型水库、塘坝等水源工程和储水供水设施,解决季节性缺水问题;工程性缺水地区,多措并举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增加蓄水能力,增强供水可靠性;加快生活供水净配水设施和农村用户卫生厕所改造,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到2025年,居民生活用水总量控制在1500万立方米以内。(牵头单位:水务局、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11.提高城乡用水效率。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升“互联网+城乡供水”管理模式,转变用水方式,增强节水意识,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加快实施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开展供水管网分区分户计量管理。加强地下水保护,巩固地下水取水井关停专项行动成果,依法关停公共供水工程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到2025年,农村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配合单位: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四)坚持以水定产
12.因地制宜发展现代产业。立足彭阳资源禀赋和产业现状,大力发展“五特四新四优”产业。全产业链布局发展肉牛、冷凉蔬菜、红梅杏、特色板块、生态经济“五特”产业,煤炭综合利用、农副产品加工、轻工纺织、数字信息“四新”产业,文化旅游、现代物流、健康养老、电子商务“四优”产业。到2025年,全县肉牛饲养量25万头,冷凉蔬菜面积8万亩,中药材种植面积3万亩,红梅杏基地8.2万亩,苹果基地2.5万亩,优质仁用山杏基地1.44万亩,高质量优质牧草生产基地30万亩;原煤产量稳定在1200万吨,原油产量稳定在12万吨,建成农副产品加工基地2个,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年纺纱17万锭,织布1亿平方米,数字经济产业园区1处;打造AAA级旅游景区4个,国家旅游重点村1个,自治区特色旅游村3个,扶持发展乡村旅游示范点12家,全年接待游客突破130万人次;探索“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实施自治区级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试点项目,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等。(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局、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配合单位:园区管委会、文化旅游广电局、各乡镇)
13.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执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推进适水种养、量水生产,以水量控制种植面积,以时段供水能力控制种植结构,促进节水增效。通过调整作物种植结构,压减高耗水和低效益作物,扩大低耗水和耐旱作物种植比例,大力发展高效农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积极发展集雨节灌农业。推进先进的畜禽养殖方式,发展节水牧业。到2025年,全县农业用水量占比降至64.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75,农业综合效益达到全区平均水平。(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各乡镇)
14.全面实施工业节水增效。推进工业节水减排,适当提高工业用水量占比,保障工业生产用水。严格落实高耗水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限制布局高耗水项目。全面开展节水型企业达标建设,督促取水工艺落后、节水措施不力的洗煤、纺织、马铃薯淀粉加工等高耗水企业加大用水计量和节水改造力度,减少单位产值耗水量,提高用水效率、减少排污、清洁生产。打造节水型工业园区,到2025年,全县工业用水总量占比上升至6%,将王洼产业园区建成节水型园区。(牵头单位:工信和商务局,配合单位:园区管委会、水务局)
15.加快推进服务业节水。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建立以定额管理为基础的计划用水机制,执行国家、自治区服务业强制性用水定额,从用水源头杜绝不合理用水需求,从用水过程遏制用水浪费,从用水末端促进用水节约,以累进加价收费约束限制服务业高耗水行为。严控洗浴、洗车、洗涤、宾馆餐饮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推广运用循环用水技术和减损降耗工艺设备,引导服务业非接触性用水优先利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限制取用地下水,开展节水诊断和达标行动,推动节水降损取得新成效。到2025年,节水型服务业覆盖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工信和商务局、水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旅游广电局,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
(五)优化水资源配置,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16.推进全域水生态安全。全力推进污染治理,加强茹河、红河、安家川河水体保护,推进污水集中处理和达标排放,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减少入河污染排放量,通过节能改造,实现污染物综合排放量消减。取缔入河、入渠、入沟工业企业直排口,实施雨污分流、城市集污管网改造工程,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加快污水处理终端设施建设,提高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率,实施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完善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信息,提高预警监测能力,强化水环境风险应急处置,建立跨区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制定完成“三河”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和健康评估。加强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健全水污染事件预警和防范机制,加强水量、水质的监测能力,为安全供水提供技术保障。到2025年,实现饮用水水源地100%达标,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
17.持续优化水资源配置。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统筹地表水与地下水、雨洪水与再生水、当地水与外调水、常规水与非常规水,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设定生产用水限额,明确各行业水资源用途。推动非常规水资源纳入统一配置,形成“挖潜利用当地水、互联互通用洪水、双水互通外调水,绿化环卫靠中水”的多水源合理配置供水格局。到2025年,全县各行业取用水总量控制在5000万立方米以内,耗水量控制在4900万立方米以内。(牵头单位:水务局,配合单位:园区管委会、工信和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各乡镇)
18.加强再生水循环利用。结合“三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用水户需求,探索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循环利用有机结合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推动再生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以缺水区域和水环境敏感区域为重点,依托已有调蓄水库工程,结合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输水管网改造和建设再生水循环利用等相关设施,保障再生水生产和利用平衡。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资源化利用,通过水质净化设施、调蓄库坝等深度处理,将处理后的再生水用于生态绿化和工业、农业灌溉等生产、生态等用途,道路洒水、生态绿化等优先使用再生水。到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牵头单位:水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信和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园区管委会、各乡镇)
19.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实施煤矿绿色开采,强化矿井开采过程中的地下水保护,尽可能减少矿井疏干水量。建立采煤用水部门监管联动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安装采煤用水计量设施。实施煤炭产业节水工程,煤炭井工开采用水定额控制在0.2立方米/吨以下。对可利用矿井水但未合理充分利用的,不得开采使用其他水源作为生产水源,不得擅自外排矿井水。开工建设矿井水处理扩容项目和争取实施矿井水综合利用项目,加大煤矿矿井疏干水收集,拓宽利用途径,推动矿井疏干水“应用尽用”。到2025年,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率达到50%。(牵头单位:工信和商务局、发展改革局、水务局,配合单位:园区管委会、王洼镇)
20.完善现代水网体系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构建多水源互济的供水保障体系,实现水资源空间均衡和高效配置。新建中小型水库3座,新增库容2200万立方米,实施茹河、红河流域库坝联蓄联调及红茹河调水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强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年增加蓄水量500余万立方米。实施红、茹河现代化生态灌区提升改造。加快推进“南北配置、丰枯补给”的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建设,争取“彭阳县北部灌区配套工程(引黄入彭供水工程)”立项建设,加快水库除险加固、提标扩容和联蓄联调。以“互联网+城乡供水”管理为平台,对县城供水进行智能改造、水库实施自动化控制和调度运行、小流域动态监测,促进信息化与水利深度融合,建成彭阳水利一张图,形成政务管理、城乡供水、河流管理等数字治水典型。到2025年,供水骨干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提升“互联网+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理水平,构建现代水网体系。(牵头单位:水务局,配合单位:发展改革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21.构建抵御自然灾害防线。结合区域地形地貌、河流水系和降雨径流特征,构建综合性防洪减灾体系。统筹考虑防洪、减淤、协调水沙关系,加快流域综合治理,建立以中小型水库、淤地坝、河道防洪等骨干工程为主的水沙调控综合防治体系。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依法依规治理红河、茹河、安家川河水域岸线“乱占”“乱采”“乱堆”“乱建” 等河湖库“四乱”问题。依法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增一般耕地和乱建建筑物,禁种妨碍行洪安全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到2025年,年均水旱灾害损失率降至0.2%。(牵头单位:水务局,配合单位: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
(六)执行刚性约束,加强取水用水管理
22.严格水资源论证。建立健全重大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制度。严把建设项目取用水审批,完善和强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园区区域评估管理,要将节水评价作为水资源论证的重要内容,对于节水评价结论不可行的项目,水资源论证不予通过;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节水工作“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应用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实现取水许可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互认,提高行政服务效能,规范取用水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局、工信和商务局、水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交通运输局、文化旅游广电局,配合单位:各单位、各乡镇)
23.实施用水定额约束。严格实行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科学制定区域年度用水计划,严格落实农业、工业、服务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制度,按照行业用水定额标准核定建设项目用水,对不满足定额要求的建设项目重点审查,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将用水定额管理落实到开展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节水评价考核等水资源管理工作中。对各类取用水户生产单位产品设定用水限额,约束各方面的用水行为,最大限度节约水资源,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用水安全。(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局、工信和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配合单位:各单位、各乡镇)
24.治理水资源超载超采。建立各类取水工程(设施)项目信息名录和台账,健全灌区、公共供水户名录、自备水源工业取用水户名录和自备水源服务业取用水户名录库,对关停的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建档立卡。强化水资源管理和调度,严格用水管控,建立长效机制。开展用水审计工作,围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开展取水、用水、节水、退水全过程进行合规性、经济性、生态性审计。在年用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且年超计划用水10%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用水审计。(牵头单位:水务局,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审计局)
25.完善水资源监控体系。加快推进水资源监管平台和取水口监测计量建设,结合已有的取水口台账,通过在线计量、离线计量及“以电折水”等方式,推进取水口监测计量建设。取水规模达到50万立方米当地地表水取水口、地下水取水规模达到5万立方米以上取水口实现在线计量。全面落实用水统计制度,进一步提高用水统计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确保统计数据的质量和服务水平。到2025年,取水计量率达到95%,取水量在线计量率达到85%,非农用取水计量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水务局,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统计局、各乡镇)
(七)推动改革创新,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26.深入推进用水权改革。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以水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为重点,以节水增效、集约高效为目标,优化用水结构、转变用水方式、提高用水效益,建立市场主导、政府调控的节水用水治水兴水体制机制。紧盯优化分配用水量、精准核定用水权、合理确定用水价、构建市场化交易机制、建立监测监控体系五大目标任务,推广“合同节水+水权交易”等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节水交易、工程建设及运行养护。到2025年,各项制度性改革成果成熟稳定,日常运行机制全面建立,用水权回购、收储调控、用水权交易收益分配运行机制顺畅。新增工业企业用水权一律在市场公开竞价购买,二级交易平台和“水银行”全面建立,工业企业取水计量监测设施达到100%,农业干渠直开口取水计量监测设施达到100%,末级渠系计量率达到90%。(牵头单位:水务局,配合单位: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27.建立节水水价体系。推行按照实际用水量计收水费、分级分类制定的差别化水价。全面建立城乡生活阶梯水价,非居民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农业定额内优惠水价、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偿和节水奖励机制,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超定额以上部分征收水资源税。执行工业用水加价制度,再生水价格由供需双方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局、工信和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配合单位: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29.推进节水机制创新。深化水资源税改革,建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税联动机制,建立取水许可证、用水权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台账,将城市生活、工业公共供水管网等取水的计税环节由末端征税改为取水端征税,城镇公共供水企业水资源税统一在取水环节征收。(牵头单位:水务局、财政局、税务局,配合单位:园区管委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乡镇)
30.加大水政执法监管力度。完善水行政执法与综合执法改革的有效衔接,持续推进水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提升执法效能。建立水利与公安、自然资源、法院、检察院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水行政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水资源管理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牵头单位:水务局,配合单位: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发展改革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推进实施方案落实,成立彭阳县“四水四定”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县长担任组长,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务局,县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有效推进重点任务、重点项目落实落地。配合单位要加强沟通、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其他相关单位要跟进大局、服务全局,积极履行职责,主动开展工作。
(二)突出规划引领,拓展融资渠道。以彭阳县“十四五”规划为引领,合理布局规划基础设施,保持规划的严肃性和连续性。积极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支持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非常规水利用、水资源节约保护、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管控等工作。同时,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投融资机制体制,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融资体系,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节水项目的运营和建设,助力“四水四定”工作落地见效。
(三)严格督导检查,注重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对标对表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对工作推进情况实行台账管理,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全方位跟进、全环节督导、全过程问效。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对单位安排部署、工作进展、任务完成等进行跟踪督办,对进展较慢的要及时提醒、督促加快进度,对行动缓慢、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要通报批评、严肃问责。把落实“四水四定”实施方案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节水型社会工作情况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约束性指标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发挥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加大对“四水四定”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扩大社会知晓度和参与率,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四水四定”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彭阳县“四水四定”工作领导小组
2.“四水四定”主要指标表
3.“四水四定”重点任务清单
4.“四水四定”重点项目清单
5.彭阳县2024年“四水四定”工作要点
附件1
彭阳县“四水四定”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周 浩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刘 旭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张国仁 县委常委、政府党组成员
范忠于 政府副县长
马文生 园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杨廷财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余长会 县委办公室主任
安振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有亮 政府办公室主任
余昊东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贺永顺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祁 玉 县工信和商务局副局长
杨正虎 县司法局局长
王永贤 县财政局局长
王克祥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景德镇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昌基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志科 县水务局局长
曹建刚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韩文涛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
罗会云 县审计局局长
白云鹏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袁 仁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张明山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马红军 县税务局局长
任 魏 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副县长范忠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余昊东、王永贤、王克祥、景德镇、张志科、曹建刚、袁仁兼任,张志科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指派专人负责。领导小组其他各成员单位指派一名相应股(室)工作人员负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或岗位调整时,由继任者担任,原则上不另行发文通知,调整后的相应人员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领导小组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区、市党委、政府推进“四水四定”彭阳项目的决策部署,制定并审查《彭阳县“四水四定”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四水四定”重点任务、重点项目落实落地;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听取进度汇报,每半年开展一次工作推进会;研究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决定项目建设重大事项;对各相关单位、乡镇推进“四水四定”工作进行技术性、专业性指导和督促检查;审定项目财政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绩效管理、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等相关方案;完成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牵头督促各单位、乡镇“四水四定”彭阳项目建设相关工作,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及时编报工作动态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县委常委、政府常务会议做工作进展汇报。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项目相关政策性文件和工作方案,提出需要由领导小组和县委常委、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协调解决各乡镇、各单位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负责相关会议的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起草会议有关讲话和会议纪要,督促检查工作专班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按时向区、市报送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工作进度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四水四定”将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是涉及各行业、各领域的一个系统工程。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协作、主动作为,严格按照涉水指标任务,确保重点任务、重点项目落实落地。
(二)明确工作责任。把落实“四水四定”工作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节水型社会工作情况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约束性指标纳入各乡镇、各单位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发挥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三)注重舆论引导。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用水条例》等宣传普及。实施全方位宣传教育行动,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扩大社会知晓度和参与率。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惜水爱水节水、“四水四定”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5
彭阳县2024年“四水四定”工作要点
根据区、市政府制定的“四水四定”重点任务(2024—2027年)、主要指标(2024—2027年)及2024年工作要点要求。为有效推进《彭阳县“四水四定”实施方案》落实落地,现就2024年工作要点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区、市党委和政府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和节约用水相关要求,全域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全力打好彭阳县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着力优化城镇空间发展格局,构建节水型产业体系,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空间管控。以城镇开发边界和灌溉规模为管控方向,推进县域全面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
1.城镇开发边界管控。严格执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落实规划管理职责,严格规划许可管理。科学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落实自治区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有关要求,有计划地调控城镇新增建设用地使用时序规模,推动全县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全覆盖。严格城镇开发边界管控,确保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高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的1.32倍(约束性指标)。(责任领导:张国仁,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
2.灌溉规模管控。依据农业生产灌溉用水指标,有效稳定农业灌溉面积。建立灌溉面积动态核查机制,依据灌溉面积和不同农作物亩均用水定额实际情况,准确掌握灌溉面积实际发展情况,科学分配农业灌溉用水。推动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推进城市绿地节水和节约型园林建设。2024年,全县农业灌溉面积稳定在21.9万亩以内(约束性指标),生态林灌溉面积(含水保林)控制在10万亩(预期性指标),城镇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1%(预期性指标)。(责任领导:范忠于,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水务局、各乡镇)
(二)坚持节水增效。以王洼产业园区、王洼煤矿、茹河等17个中小型灌区、90余个用水户为抓手,加大各行业节约用水力度,统筹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有效提升水资源利用水平。
3.农业节水。执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科学调整高耗水农业种植结构,加快实施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工程。2024年底,新增高标准农田2万亩(约束性指标),新建和改造提升现代高效节水农业0.19万亩(约束性指标),现代高效节水农业覆盖率91%(预期性指标),高效节水农业工程良性运行率达到60%(预期性指标),农业用水占比65.2%(预期性指标),灌溉面积控制在21.9万亩以内(约束性指标)。(责任领导:范忠于,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水务局、各乡镇)
4.工业节水。实施工业水效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严控高耗水项目建设,推进重点行业节水改造、工业园区水循环利用,工业用水量占比达到5.7%(预期性指标),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预期性指标)。2024年底,完成彭阳县王洼产业园区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年用水量100万立方米以上节水型企业建成率100%(预期性指标)。(责任领导:张国仁、马文生,牵头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园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配合单位:中铝集团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
5.城乡生活用水。巩固提升节水型社会达标县成果,借助“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市创建,提高我县城乡供水管网数据监测分析能力和管网漏水监测率。2024年底,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达到50%(预期性指标),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达到94%(预期性指标),城镇公共管网漏损率降至10%(约束性指标)。(责任领导:刘 旭,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水务局,配合单位:各单位、各乡镇)
6.服务业节水。严控洗浴、洗车、洗涤、宾馆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强化用水计量,推广运用循环用水技术和减损降耗工艺设备,淘汰不符合节水要求的用水器具,引导服务业非接触性用水优先利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限制取用地下水,开展节水诊断和达标行动,推动节水降损取得新成效。2024年底,建成节水型医院3家,节水型医院建成率100%(预期性)。(责任领导:张国仁,牵头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水务局)
7.非常规水利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全县非常规水源利用量0.01亿立方米(约束性指标)。推进县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建设,实施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等项目,县城、工业园区再生水利用率分别达到30%、85%(预期性指标)。中铝集团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率达到75%(预期性指标)。(责任领导:张国仁,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园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配合单位:中铝集团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
(三)水安全保障。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县域总体布局,加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4个方面系统治理,切实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8.全域水环境治理。完善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信息,建立跨区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三河”水体保护,对需整治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治,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入河排污口整治率100%(预期性指标)。全面开展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集中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深入推进全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等。2024年年底,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89%(预期性指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8.85%以上(预期性指标)。如期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领导:张国仁,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配合单位:各单位、各乡镇)
9.推动水生态保护修复。制定完成“三河”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和健康评估。持续开展美丽河流建设,确保红河、安家川河、茹河出境断面水质分别保持在Ⅱ、Ⅲ、Ⅲ类,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达标率100%,重点河流生态流量(水位)保障率达到90%以上(预期性指标)。持续推进美丽河湖案例建设,加强主要河流水质目标管控。加大违法排污问题整治力度,强化河流综合治理的督查督办。统筹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完成年度水土流失治理任务109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到81.08%(约束性指标)。(责任领导:张国仁,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水务局,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10.完善水资源配置网络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构建多水源互济的供水保障体系,实现水资源空间均衡和高效配置。力争彭阳县北部灌区配套工程(引黄入彭供水工程)、交岔水库正式立项;石家峡水库6月底正式完工;建成茹河、红河流域库坝联蓄联调及红茹河调水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强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实施红、茹河现代化生态灌区提升改造;以“互联网+城乡供水”管理为平台,对县城供水进行智能改造、水库实施自动化控制和调度运行、小流域动态监测,促进信息化与水利深度融合,建成彭阳水利一张图,形成政务管理、城乡供水、河流管理等数字治水典型。(责任领导:范忠于,牵头单位:水务局,配合单位: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审批局、各乡镇)
11.构建抵御水灾害防线。实施红河、茹河、安家川河流域生态治理修复,重点实施红河、茹河河道治理,持续开展“美丽茹河”建设。其中治理红河、茹河、安家川河支沟9条,生态护岸136公里;治理何塬、庙咀、麦子塬小流域3条;实施新集赵沟、太寺坡耕地综合治理2处;新建施家坪、西岔洼淤地坝2座;任河、芦子沟、马场沟、新集等乡镇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开展徐夏杨塬、长城源、冯庄等乡镇固沟保塬和固沟治理工程;清理河道198公里、生态沟渠96万平方米,提升河道行洪能力,消除安全隐患。对全县43座水库、重点河流进行信息化改造,实现水库自动监控联合调度,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数字化管理;实施水土保持典型小流域动态监测对50座淤地坝、93条小流域监测、监视,全面提升河道保护治理的数字化水平。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强化河道管理范围内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审批。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实现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落实“1+N”监督机制和“河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严厉打击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违规种植妨碍行洪的高秆作物等涉河违法行为。(责任领导:范忠于,牵头单位:检察院、公安局、水务局,配合单位: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各乡镇)
(四)强化刚性约束。严格水资源论证、取用水定额、水资源超载3个关键环节管理,切实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
12.严格水资源论证管理。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规划和新建、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开展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对工业、农业、交通运输、能源、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和开发区、新区规划等,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应当进行规划水资源论证。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梳理排查2020年10月以来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开展水资源论证情况,对未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开展论证的,应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编制报告,报上级或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鼓励公路建设项目应用“四新技术”,推广节水施工和回水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完善和强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园区区域评估管理,要将节水评价作为水资源论证的重要内容,对于节水评价结论不可行的项目,水资源论证不予通过;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节水工作“三同时”“四到位”制度。(责任领导:范忠于,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配合单位:各单位、各乡镇)
13.严格取用水定额管理。建立取用水审批制度,严格水资源用途监管,防止不合理取用水挤占生活、基本生态和农业合理用水。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节水评价技术导则》,开展节水评价,对不符合总量强度管控要求、不符合先进定额标准、不符合黄河流域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要求的新增用水,不予审批取水许可。开展重点监控用水单位超定额用水核查,推动用水定额对标达标,制定全县年度水量分配及调度计划指导方案,强化计划用水管控。(责任领导:范忠于,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配合单位:各单位、各乡镇)
14.严格水资源超载管理。建立各类取水工程(设施)项目信息名录和台账,健全灌区、公共供水户名录、自备水源工业取用水户名录和自备水源服务业取用水户名录库,对关停的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建档立卡。强化水资源管理和调度,严格用水管控,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促进区域发展、城镇规模、产业布局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均衡。开展用水审计工作,围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开展取水、用水、节水、退水全过程进行合规性、经济性、生态性审计。在年用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且年超计划用水10%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用水审计。(责任领导:范忠于,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配合单位:各单位、各乡镇)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做到政策一体谋划、部门一起发力、试点一体推进,确保“四水四定”试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实行季度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政府年度效能目标考核、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部门要统筹协调,项目推动,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撑推进“四水四定”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两手发力”破解资金投入瓶颈,利用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投资政策,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灌区信息化建设等项目资金。拓宽融资渠道,用好、用活金融政策,鼓励多元化市场融资方式。
(三)加大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对“四水四定”工作进行全方位、高密度、多维度开展宣传教育,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以“大宣教”营造“大声势”、汇聚“大力量”,推动形成爱惜水、节约水、保护水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