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43/2024-00043
文号
彭政办发〔2024〕20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5-22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阳县全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彭政办发〔2024〕20号

县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彭阳县全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彭阳县全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我县政务服务环境品质,持续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自治区全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提高行政工作质效实施方案》(宁政发〔2024〕10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4〕19号)和《自治区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4年,以全面化解城镇住宅“办证难”一件事为突破,建立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全面推动国务院确定的13项“一件事”、自治区确定的7项“一件事”、县本级确定的1项“一件事”落地见效。2027年,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全面推行,泛在可及、高效便捷、智能普惠的政务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使“办事不求人合规自然行”成为我县营商环境最鲜明的标识。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提升“一网通办”能力。依托宁夏回族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我的宁夏”APP平台,推动更多高频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推动办件信息、申请材料自动推送和实时共享,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办理结果“一端汇集、多端获取”,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从网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政务服务网率提升到45%以上。做优做强县级特色帮代办服务,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二)全面夯实“只进一门”基层基础。强化线下政务服务一站式功能,巩固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整合进驻成果,通过统一服务标准和规范、实施一体化管理,合理设置综合服务窗口,进一步提升咨询服务、帮办代办、“一件事一次办”等窗口服务能力,推动企业服务资源向园区赋能,加强标准化创建成果转化运用,满足企业群众多样化办事需求。

(三)着力提升证照高效办理能力。聚焦“高效办证”年度重点任务,厘清各部门依法制发的各类证照底数,结合宁夏回族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发证清单、用证清单,实现动态化管理。紧扣企业和群众普遍需求,进一步优化证照办理流程,精简材料、压减时限,推行“证照联办”“一业一证”改革,实现更多证照极简办理、高效办理,积极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和服务领域,丰富“扫码亮证、证照免提交”应用场景,推广“免证办”服务。

(四)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和各厅局总体安排,围绕国务院统一部署的13项、自治区统一部署的7项企业群众办事需求高、代表性强的“一件事”,各牵头单位积极对接对口厅局,通过系统对接整合和数据共享,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推进“一件事”集成办理。县级高效推动并实现开办红梅杏种植销售企业“一件事”一窗受理、一次申报、高效办结。

(五)推进容缺事项承诺办。实行告知承诺事项清单管理,健全容缺受理服务机制,编制公布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主要申请材料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加强审批、监管、执法、信用等业务协同,对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政务服务事项,采用申请材料后补或免交等方式,签订告知承诺书,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审批服务模式。

(六)推进异地事项跨域办。聚焦企业跨区域经营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持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区内通办,更新调整政务服务事项跨域通办清单,完善跨域办理业务标准和操作规程。优化线下代收代办服务模式,明确代收代办相关单位责任分工,按需开设提供远程虚拟服务窗口,运用远程身份核验、音视频交互、屏幕共享等技术,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远程帮办服务。

(七)推进更多政策服务直达快享。通过强化精准分类、精准直达等方式,实现利企惠民政策和服务精准推送、免申即享。强化精准应用,依托宁夏回族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我的宁夏”政务APP等平台,实现涉企政策和服务的发布、查询、匹配和办理。

(八)持续深化“四减一优”服务。持续开展“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优服务”活动,依托自治区电子证照库、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数据支撑,优化燃气企业经营许可、医师护士、市场主体准入(注销)等重点领域高频政务事项审批流程和服务供给,优化政务服务系列便民措施,全面推行“周末不打烊”、“办不成事”反映等服务创新,持续增强兜底保障功能,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九)高效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系统3.0持续推进联合评审、联合勘验、联合图审、联合验收等,全面实行自然日计时和超时默认工作机制,推广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多事合一”“多证联办”等审批模式,拓展智能审批应用场景。进一步优化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并联审批协同机制,公布全流程服务时限,提升报装效率,确保报装服务满意率达98%以上。

(十)拓展延伸基层审批服务渠道。进一步做好12345热线平台相关工作,各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及时签收、按时上报,保证工单答复质量。持续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一窗受理、全科服务”工作。持续创新服务方式,通过智能自助终端、政务服务驿站、数字政务门牌等模式,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银行网点、邮政网点、商业综合体、乡村集市等延伸,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将“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我县的重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把“高效办成一件事”列入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和督查范围,各牵头单位(部门)要逐项明确目标任务、改革措施和职责分工,确保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基础标准,常态化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具体任务,与本单位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建立健全横向协同、上下联动、密切合作的工作机制,扎实有效、稳步推进,力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取得更多突破。

(三)注重宣传推广。采取多种形式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常态化开展政务服务满意度问

卷调查,不断扩大企业和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

附件:1.彭阳县承接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

2.彭阳县承接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

3.彭阳县“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清单

4.彭阳县高效办成开办红梅杏种植销售企业“一件事”工作方案

5.彭阳县在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理证照清单彭阳县高效办成开办红梅杏种植销售企业“一件事”工作方案


附件1


彭阳县承接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

(国务院统一安排,共13项)

阶段

序号

一件事

名称

      

责任部门

(★为该一件事牵头部门)

(一)企业事项

准入准营

1

企业信息

变更一件事

企业变更登记

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场监督局

企业印章刻制

县公安局

基本账户变更

中国人民银行固原分行

社会保险登记变更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变更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彭阳分中心

2

开办运输

企业一件事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县市场监管局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

县交通运输局

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

3

开办餐饮店

一件事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食品经营许可

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县消防救援大队

经营发展

4

水电气暖网

联合报装

一件事

水电气网接入外线工程联合审批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审批服务管理局等

供电报装

县发展改革局及供电企业

燃气报装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供气企业

供排水报装

县水务局及供水企业

供暖报装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供热企业

通信报装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及网络运营商

经营发展

5

信用修复

一件事

统筹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平台网站建立相关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

县发展改革局

行政处罚信息修复

县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等

异常经营名录信息修复

县市场监管局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修复

县发展改革局

6

企业上市合法

合规信息核查

一件事

统筹相关申请核查信息的受理、分派、汇总和结果送达

县发展改革局

企业城市管理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企业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县自然资源局

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信息核查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企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县生态环境局

企业市场监管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县市场监管局

企业卫生和人员健康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县卫生健康局

企业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县文化和旅游局

企业应急管理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县应急管理局

企业住房、工程建设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彭阳分中心

企业科技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县科技局

企业交通运输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县交通运输局

企业合法纳税情况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县税务局

企业知识产权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县市场监管局

企业水资源保护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县水务局

企业消防安全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县消防救援大队

电信监管领域无行政处罚信息核查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注销退出

7

企业破产

信息核查

一件事

统筹相关申请核查信息的受理、分派、汇总和结果送达

县政府办公室

企业车辆信息核查

县公安局

企业不动产登记信息核查

县自然资源局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核查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

企业注册、登记等基本信息核查

县市场监管局

企业人员医保缴存信息核查

县医保局、县税务局

企业房产信息核查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彭阳分中心

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

企业税费欠缴信息核查

县税务局

注销退出

8

企业注销

登记一件事

税务注销

县税务局

企业注销登记

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银行账户注销

中国人民银行固原分行

企业印章注销

县公安局

(二)个人事项

出生

9

新生儿出生

一件事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首签)

县卫生健康局

预防接种证办理

县卫生健康局

本市户口登记(申报出生登记)1岁以下婚内本市生育

县公安局

社会保障卡申领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县医保局

办理居民医保登记

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

县卫生健康局

入学

10

教育入学

一件事

新生入学信息采集

县教育体育局

户籍类证明

县公安局

居住证

不动产权证书

县自然资源局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生活

11

社会保障卡

居民服务

一件事

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社保服务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就医购药

县医保局

交通出行

县交通运输局

文化体验

县文化和旅游局

12

残疾人服务

一件事

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县残联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县民政局、残联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残疾人就业帮扶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残联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退休

13

退休一件事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核准

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发放

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

县医保局

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彭阳分中心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县卫生健康局

户籍信息确认

县公安局


附件2


彭阳县承接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

(自治区统一安排,共7项)

阶段

序号

一件事

名称

      

责任部门

为该一件事牵头部门

(一)企业事项

准入准营

1

企业开办

一件事

企业设立登记

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章刻制备案

县公安局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彭阳分中心

经营发展

2

企业员工

录用

一件事

就业登记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职工参保登记(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卡申领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





职工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

县医保局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彭阳分中心

()个人事项


3

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

一件事

不动产统一登记

县自然资源局




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县税务局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电表过户

县供电局




水表过户

县水务局及供水企业




天然气表过户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供气企业

婚育

4

公民婚育

一件事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县民政局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县公安局




户口迁移





生育登记

县卫生健康局

就业

5

灵活就业

一件事

就业登记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





社会保险登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县医保局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

县税务局

就业

6

军人退役

一件事

退役报到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退役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局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申领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核发居民身份证

县公安局




预备役登记

县人武部




社会保险登记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社保卡申领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医保局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身后

7

公民身后

一件事

出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

县公安局




出具死亡证明(正常死亡)

县公安局




出具火化证明

县民政局




遗属待遇申领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死亡、宣告死亡办理户口注销

县公安局




注销驾驶证

县公安局




住房公积金提取(死亡)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彭阳分中心


附件3


彭阳县“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清单

(开办红梅杏种植销售企业“一件事”)

序号

行业名称

具体事项

责任部门(为该一件事牵头部门)

  

  

  

  

  

  

1

  

开办红梅杏种植、销售企业一件事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营业执照)

县审批局



公章刻制备案

县公安局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县自然资源局

县审批局(出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

县审批局

县市场监管局(现场核查)



一照一码户信息确认

县税务局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按需)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用人单位招收(转入)职工劳动合同备案(按需)




职工参保(按需)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彭阳红梅杏专利保护)

县市场监管局(初审)

  

  

  

  

  

  

2

  

  

  

开办红梅杏深加工企业一件事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营业执照)

县审批局



公章刻制备案

县公安局



食品生产许可证

县审批局

县市场监管局(现场核查)



健康合格证核发

县卫生健康局



一照一码户信息确认

县税务局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按需)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用人单位招收(转入)职工劳动合同备案(按需)




职工参保(按需)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彭阳红梅杏专利保护)

县市场监管局(初审)


附件4


彭阳县高效办成开办红梅杏种植销售企业“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系列部署安排,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提高行政工作质效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24〕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红梅杏特色产业优势,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彭阳县人民政府的重点工作,注重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着力在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上实现更大突破,最大限度惠企利民,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社会发展内生动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整合精简申请材料

围绕彭阳县开办红梅杏生产销售企业一件事,梳理明确办理环节中涉及的一系列具体事项及申请材料,对材料进行合理精简整合,形成一套材料、一张表单。多个环节均需收取的同一材料,及后一环节申报材料为前一环节办理结果的,不予重复收取。对可以通过数据共享获得的材料,原则上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将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等进行整合优化,形成开办红梅杏种植销售企业“一件事”办事指南,重点列明办事地点、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及咨询电话。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需要选择办理开办红梅杏种植销售企业“一件事”中的全部或部分业务。(县审批局牵头,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税务局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再造办理流程

各部门要厘清职责,分工协作,推动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以企业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梳理形成合理、简洁、顺畅的办事流程。企业开办阶段:审批局负责进行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市场监管局负责现场核查;卫生健康局负责健康合格证核发;税务局负责为企业提供一照一码户信息确认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用人单位招收(转入)职工劳动合同备案;市场监管局负责彭阳县红梅杏特色产品专利保护。苗木阶段:自然资源局负责红梅杏树种培育工作;审批局负责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县审批局牵头,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税务局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线下窗口服务

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一次性告知并收取一套材料,通过大厅各窗口内部流转及部门间流转实现数据共享。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各部门应及时为企业办理相关证件,不得超出承诺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由“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一次送达,减少申请人跑动次数,实现红梅杏种植销售企业开办“一站式”办理。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帮代办等制度,全方位多层次提升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质效。(县审批局牵头,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税务局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畅通监督投诉渠道

坚持“高效、便民、规范、廉洁”的服务理念,充分利用“12345”便民服务热线、大厅“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等方式,畅通群众监督投诉渠道。及时对红梅杏种植销售企业开办一件事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处理,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以企业群众监督倒逼“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县审批局牵头,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税务局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

“高效办成一件事”是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是政务服务改革创新的发力点和着力点。各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合力攻坚,加强业务指导和数据共享应用,推动开办红梅杏种植销售企业“一件事”工作落实落地。助力我县红梅杏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建立长效机制

各责任部门要通力协作,严格按照标准流程提供服务,推动实现办事规则制度化。不断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推动服务流程优化和企业群众体验提升,让开办红梅杏种植销售企业“一件事”功能更强、体验更佳、口碑更好、品牌更响。

(三)强化宣传引导

“高效办成一件事”是统筹企业群众需求侧和政务服务供给侧的有机结合和精准适配,是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供给导向向企业和群众需求导向转变的重要体现。各责任部门要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以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推广工作,使企业群众充分了解我县开办红梅杏种植销售企业“一件事”服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4-2

开办红梅杏种植销售企业“一件事”申请须知

序号

项目

内容

1

涉及单位

1.彭阳县审批局2.彭阳县市场监管局

2

办理材料

1.开办红梅杏种植销售企业一件事申请表;

2.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4.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5.企业章程;

6.不动产登记证明;

7.食品安全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加工);

8.设备布局图(加工);

9.工艺流程图(加工);

10.试制产品检验报告(加工);

11.产品执行标准(国标和企业)(加工);

12.现场核查报告(市场监管局出具)(加工);

13.食品销售许可现场核查表(市场监管局出具)(销售);

14.许可证现场勘验表(市场监管局出具)(销售);

15.授权委托书(委托办理的提供);

16.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说明材料及照片(种植);

17.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以及劳动合同(种植);

18.属于新品种、良种、选育生产经营情况材料(种植);

19.承诺书。

3

办理次数

1

4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附件5

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证照高效办理清单

(共123种)

序号

省级主管部门

证照类型名称

证照签发层级

持证主体类别

1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2

自治区教育厅

教师资格证书

国家级、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

3

自治区教育厅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国家级、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4

自治区民委

清*食品准营证

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或法人

5

自治区公安厅

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6

自治区公安厅

居民户口簿

县级

自然人

7

自治区公安厅

户口迁移证

县级

自然人

8

自治区公安厅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

县级

法人

9

自治区公安厅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县级

法人

10

自治区公安厅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县级

法人

11

自治区公安厅

养犬登记证

县级

自然人

12

自治区公安厅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县级

自然人或法人

13

自治区公安厅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县级

法人

14

自治区公安厅

居住证

县级

自然人

15

自治区公安厅

居民身份证

县级

自然人

16

自治区民政厅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或其他组织

17

自治区民政厅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国家级、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18

自治区民政厅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19

自治区民政厅

标准地名使用证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或法人

20

自治区民政厅

慈善组织法人登记证书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21

自治区民政厅

收养登记证

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

22

自治区民政厅

结婚证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

23

自治区民政厅

最低生活保障证

县级

自然人

24

自治区民政厅

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国家级、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或其他组织

25

自治区民政厅

特困人员供养证

县级

自然人

26

自治区财政厅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27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28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职业培训)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29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30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就业创业证

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

31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退休证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

32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设区的市级、县级、乡镇级

法人

33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34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设区的市级、县级、乡镇级

法人

35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不动产权证书

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或法人

36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采矿许可证

国家级、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37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或其他组织

38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许可证

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或其他组织

39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40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或其他组织

41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42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供热经营许可证

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43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悬挂张贴宣传品许可证

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或法人

44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或其他组织

45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市政设施建设类许可证

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或其他组织

46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许可证

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47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证

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或其他组织

48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证

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或其他组织

49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许可证

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50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不予备案凭证

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或其他组织

51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52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或其他组织

53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54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涉路施工许可证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或其他组织

55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车证

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56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道路运输证

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57

自治区水利厅

取水许可证

国家级、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或法人

58

自治区水利厅

河道采砂许可证

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59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水域滩涂养殖证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或法人

60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农药经营许可证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或法人

61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

县级

自然人

62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生鲜乳准运证明

县级

自然人或法人

63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县级

法人

64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动物诊疗许可证

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65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66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国家级、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或法人

67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兽药经营许可证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或其他组织

68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69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国家级、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或法人

70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71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国家级、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或法人

72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县级

自然人

73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主证)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74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副证)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75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经营许可证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76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或法人

77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

县级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78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渔业捕捞许可证

国家级、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79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植物检疫证书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80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全国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81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内陆渔业船舶证书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82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渔业船舶船员证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

83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渔业船舶租赁登记证书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84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85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86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联合收割机跨区收获作业证

县级

自然人

87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娱乐经营许可证

自治区级、县级

法人

88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自治区级、县级

法人

89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自治区级、县级

法人

90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证明

县级

自然人

91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医师执业证书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

92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或其他组织

93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护士执业证书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

94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

95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县级

自然人

96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或法人

97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出生医学证明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

98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县级

法人

99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100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101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

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102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103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营业执照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或法人

104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食品经营许可证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或法人

105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食品生产许可证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106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107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

108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

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109

自治区残联

残疾人证

县级

自然人

110

自治区广电局

广播电视站许可证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111

自治区体育局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112

自治区体育局

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

县级

自然人

113

自治区体育局

三级运动员证书

县级

自然人

114

自治区体育局

三级裁判员证书

县级

自然人

115

自治区国动办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

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或法人

116

自治区林草局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国家级、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或法人

117

自治区林草局

林木采伐许可证

县级

自然人或法人

118

自治区药监局

药品经营许可证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或法人

119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印刷经营许可证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120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县级

法人

121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法人

122

宁夏烟草专卖局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或法人

123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设区的市级、县级

自然人或法人

图文解读:

一图读懂《彭阳县全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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