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1/2018-94196
文号
彭政办发〔2018〕162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11-27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通知

彭政办发〔2018〕162号
无障碍语音播报
0:00 / 0:00


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关系百姓切身利益,关系社会民生福祉。为推进我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根据固原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实施意见》固政办发201865精神和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等系列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平稳有序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征缴管理,提高征缴效率,降低征缴成本,优化缴费服务,增强缴费人获得感,实现社会保险资金安全、可持续增长和非税收入平稳增长,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福祉改善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平稳有序。坚持稳字当头,整体谋划,分级组织,分步实施。树立底线思维,切实防范风险,确保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平稳有序、信息系统稳定运行、收入平稳增长、缴费人和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分工协作。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服务工作合力。

——征管高效。坚持税费协同管理,充分发挥税务部门征管优势,创新征管方式,优化征管流程,降低征管成本,切实提高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效率。

——服务便民。坚持缴费便利化改革,不断拓宽缴费渠道,简并缴费资料,统一缴费服务标准,维护缴费人合法权益,为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缴费服务。

(三)主要目标

平稳有序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实现自20191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20201231日前分批完成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管,逐步建立职责清晰、流程顺畅、征管规范、便民高效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体制。

二、稳妥有序做好划转工作

200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的意见(试行)》(宁政发〔2007147号),决定自2008起将区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交由地方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但由于国务院将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作为改革试点,自治区人民政府又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工作调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目前,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外的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已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按照固原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实施意见》,各相关部门要在原有职责划转和征收管理工作基础上,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

(一)切实做好征管职责划转前有关工作。在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前,有关部门要按照现有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继续扎实做好征管服务工作,确保工作不断、秩序不乱、队伍不散、干劲不减。特别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工作要保证平稳有序,圆满完成两险征收任务,确保缴费人待遇不受影响。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出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扎实做好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要做好数据整理汇总,提升数据质量;要开展档案资料整理,做到规范齐全要做好欠费梳理,积极开展欠费清理,压缩欠费规模要深入配合税务部门联合开展费源摸底调查,做到底数准确。

(二)扎实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从201911日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对征期跨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原征管部门负责完成2018年征收任务后再行划转。

(三)扎实开展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按照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的原则,非税收入项目的划转严格按照要求分批次、层级和时间节点划转移交。

(四)切实强化督查指导。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具体实施主要在基层。财政、人社、税务等部门要按照固原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统一要求,切实加强划转工作的指导检查。对于数据资料交接、系统对接等重点工作任务,要加强密切配合,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整改。各单位部门高度关注划转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划转交接遇到的具体问题对改革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或重大事项等,要及时向人民政府报告。

三、明确划转后部门分工

(一)明确社会保险费有关工作分工

税务部门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项社会保险费征收制度;社会保险费申报受理、费款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服务,开展社会保险费缴费检查、欠费追缴、违法处罚;将征缴明细信息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对社会保险费收入预算目标的确定提出意见,并抓好在税务系统的分解落实和执行情况考核;协助做好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等。

人社部门负责社会保险费政策制定和落实,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和调整社会保险费政策,其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和经办服务主要包括: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费人政策性补缴费额核定,并将明细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部门;做好缴费人权益记录;开展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等。

(二)明确非税收入有关工作分工

税务部门负责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的征收管理。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非税收入征管业务规范;开展缴费人认定、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服务;将计征、缴款等明细信息通过互联互通系统及时传递给财政等相关部门;非税收入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对负责征收的非税收入预算目标的确定提出建议,并抓好在税务系统的分解落实和执行情况考核等。

财政部门负责非税收入政策制定和贯彻落实、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和实施国库集中收缴管理制度。其中非税收入政策包括:非税收入项目立项、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制定、收入分配和使用政策、监督检查等。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包括:非税收入票据的印制、发放、核销、监督检查等。

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征收非税收入,及时向税务部门传递有关费源信息,并做好相关工作

四、切实提高征管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创新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方式。促进提高征管效率,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各部门单位持续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征管流程,加强社会保险费申报管理。税务部门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征收。

(二)分类规范非税收入征管。税务部门要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结合费种属性,根据分类确定非税收入项目的征管流程和方式。按照便民高效原则,对定期缴纳、与税收相关联的项目,可实施税费协同管理;对由相关主管部门先行确定计费依据或者实施先费后证(事)的项目,可实施部门协同管理;对缴费人零星、分散的项目,税务部门可采取多种便民方式征收。

(三)持续优化缴费服务。税务部门积极拓展网上、掌上、自助等多样化缴费渠道,避免缴费人多头跑”“往返跑;公开缴费依据,统一服务标准,简并缴费资料,降低缴费成本,便利缴费人。

财政、人社、税务、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以及非税收入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探索优化便民缴费措施,对部分关联业务探索一站式联办服务。

(四)分步实现信息共享。根据全县统一安排部署,结合非税收入项目划转实际情况,财政、税务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以及非税收入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改革工作要求分步实现非税收入系统互联互通,及时共享非税收入计征、缴库等明细信息,保障201911日起由税务部门征收非税收入的信息共享。

五、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建立由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税务部门牵头,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全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加强联系和沟通,合力推进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

六、联合开展业务培训

为保障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平稳划转,财政、人社、税务等相关部门要联合组织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政策辅导、业务操作培训,确保基层税务干部能够尽快熟悉业务、规范操作,精准落实各项政策。

七、做好相关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规范性文件清理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对人民政府出台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修订,使其中涉及到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权责、征管流程、征管措施的规定,符合改革后的税务征收实际,为税务部门依法实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提供法制保障。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项目种类多,涉及部门多,缴费人员多且构成复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意义,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而又实、细而又细抓好改革任务落地。财政、人社、税务、人民银行彭阳支行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合力推进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共同促进提高征管效率。改革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财政、人社、税务等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向人民政府报告。

附件:彭阳县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方案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2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彭阳县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各项社会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保费)和非税收入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的决策部署,稳步推进我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交接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彭阳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全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及时研究解决交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划转交接任务。

 长:李国帅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志会  县政府办主任

王永贤 财政局局

王建军  人社局局    

段永刚 税务局局长

李鹏元  县社保局局长

 员:罗会云 财政局副局长

   县人社局副局

米克仕  县社保局副局长

虎维耀 税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社保费交接办公室和非税收入交接办公室。

社保费交接办公室:

  任:虎维耀 税务局副局长

米克仕  社保局副局长

  员:陈志贤 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股长

杨宗耀  社保局办公室主任

朱小花 县社保局登记证交部门负责人

徐秀梅  县社保局基金现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

袁自君  县社保局稽核与监控部门负责人

李玉琴  县社保局城乡居民社会保险部门负责人

   县社保局企业养老事业部门负责人

   县社保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部门负责人

非税收入交接办公室:

  任:罗会云 财政局副局长

虎维耀 税务局副局长

  员:任万年  财政综合岗负责人

陈志贤 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股

二、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交接范围、交接方式和时间

(一)全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交接的范围

1.基础数据

1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包括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保登记信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参保登记信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缴费人参保登记信息、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信息、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登记信息等。

2)社会保险缴费登记信息:包括单位缴费登记信息、职工缴费登记信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信息、城乡居民缴费登记信息等。

3)对账信息。

42018年社会保险缴费入库信息和社保费分地区、分险种、分单位、分自然人缴费明细信息。

5)截至交接前分险种分户历史欠费明细清单。

2.征管流程。各险种参保核定业务流程;各险种征收业务流程;险种对账业务流程;征收及管理岗位职责划分情况;管理权限和管辖区域的划分情况;征缴环节行政处罚的依据及具体标准;互联网十居保服务模式的具体操作情况;社会保障卡代扣代缴代收的具体情况。

3.征缴政策。2018年正在执行的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颁布的有关社保费征缴内容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2018 年正在执行的全区各级人民政府或其职能部门发布的有关社保费各险种征缴内容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4.其他信息。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缴费档次信息;社会保险卡发放信息;当地平均工资信息;社保经办机构设置情况;其他需要交接的数据资料。

(二)全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交接方式和时间

1.基础数据资料交接

1)社保费基础数据资料的交接采取分次分级电子文档的方式,按照自治区、固原市规定的统一时间节点进行。20181030日前交接20189月底前存量数据资料;20181130日前交接201810月增量数据资料;20181210日后通过信息共享平台交接11月份数据;20181231日交接12月份增量数据资料。

2)每次交接时,要按照同一时限,根据分险种数据集中的级次,自治区、、县(区、)三级同时启动,通过介质传递、共享平台传输等渠道同时完成基础数据资料交接。

3)交接完成后,交接部门需要在数据资料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2. 缴费政策、征管流程和其他征管信息资料交接的具体时间、方式由县税务局和县人社局共同商定。

对征期跨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原征收部门负责完成2018年征收任务后再行划转。

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范围、交接方式和时间

按照成熟一批划转一批,稳步推进的原则,非税收入项目的划转(包括划转的具体项目、数据资料的移交、交接的方式、时间等)严格按照自治区、固原市的具体要求(宁政办发2018103号、固政办发201865)文件分批次、层级和时间节点划转移交。

、有关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调。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时间紧、任务,需要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在全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形成职责划转交接工作合力。交接工作中遇到重大、疑难问题要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出现争议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二)强化部门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部门间联系协调,及时解决划转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维护缴费人合法权益和正常缴费秩序,确保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交接工作平稳顺利。

(三)营造良好氛围。成员单位要共同做好对缴费人的政策辅导和交接工作的宣传解释,提升缴费服务水平,提高缴费人满意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确保实现顺利交接、平稳运行。

(四)切实做好全过程风险防控。要坚决落实稳中求进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底线思维,切实把防范风险贯穿改革全过程。既要防范交接前准备工作不及时不到位的风险,还要防范历史欠费处置不当的风险,更要密切关因信息系统超载、权益记录不及时、企业费负激增、办费窗口业务激增等引发的社会舆情。要做好应急预案,稳妥有序完成改革任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打印本页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1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954-7013891  
邮箱:gywa761@163.com
中央举报中心 网站地图

适老化及无障碍服务 网站支持IPv6访问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