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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固定资产处置的公示

来源: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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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在开展固定资产集中清查盘点工作中,发现部分办公类固定资产(黑白激光数码A3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打印机、激光一体传真机)已达报废处置条件。经核查,该批资产使用年限均已超过《彭阳县本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家具设备配置标准(暂行)》(彭财发〔2018397号)规定的最低使用年限标准且无法正常使用,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现拟对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履行处置程序。

本次拟报废固定资产共计10/套,账面原值81980.00元,截至处置基准日累计计提折旧(摊销)81980.00元,资产净值0.00元,符合固定资产净值为零的报废核销条件。

附件:1.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固定资产报废清单

2.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固定资产报废照片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5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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