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在开展固定资产集中清查盘点工作中,发现部分办公类固定资产(黑白激光数码A3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打印机、激光一体传真机)已达报废处置条件。经核查,该批资产使用年限均已超过《彭阳县本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家具设备配置标准(暂行)》(彭财发〔2018〕397号)规定的最低使用年限标准且无法正常使用,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现拟对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履行处置程序。
本次拟报废固定资产共计10件/套,账面原值81980.00元,截至处置基准日累计计提折旧(摊销)81980.00元,资产净值0.00元,符合固定资产净值为零的报废核销条件。
附件:1.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固定资产报废清单
2.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固定资产报废照片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固原市各部门网站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1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