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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彭阳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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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区、市驻彭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25年4月30日起对《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阳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通知》(彭政办发〔2021〕90号)予以废止。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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