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彭阳动态 > 通知公告

彭阳县司法局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的报告

来源:彭阳县司法局      2025-03-15     
字号:

2024年以来,彭阳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指引下,我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围绕《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相关要求,从政治引领、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纠纷化解等多维度发力,努力为守护绿水青山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理论武装,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一是抓好理论学习。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周例会学习内容,通过专题讲座、集中研讨等形式,组织干部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化、法治化要求,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生态问题的能力,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增强依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学习活动4场次,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生态问题的能力。

二、强化普法宣传,营造生态环境保护氛围一是充分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作用,将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纳入《2024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由相关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牵头开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纳入《彭阳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二是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利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线上线下大力开展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印制生态环境保护折页和海报5000余份,组织我局环保志愿者先后深入各村(社区)、法治文化公园、梯田夜肆街区等开展宣传活动30余场次,通过设立集中宣传点、悬挂横幅,摆放展板等方式,向广大城乡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12000余份,多形式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倡导节能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利用“彭阳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生态环保法律知识、转载相关典型案例20余篇,拍摄“法律明白人”讲法微视频——累计宣传教育群众近万人。此外,在彭阳县茹河街法治文化公园陈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栏和宣传标语,以此加大社会知晓率,营造全民人人关心、人人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法律服务,提升社会环保氛围一是开展“法治体检”,提供法律咨询。县司法局着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有效供给,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进企业法治体检7场次,推动律师法律服务融入企业发展全过程,护航企业健康成长、行业良性发展、产业提质增效,助力企业守法、合规、绿色、诚信经营。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窗口,积极为群众提供环境保护法律、政策咨询解答服务。做好维权保障,提供法律援助。县司法局指导县域内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所等法律工作者做好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依法对因生态环境损害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2024年度无生态环境损害法律援助案件发生。三是加强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和清理,确保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清理”的原则,对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环境保护领域问题进行清理1次。经清理,需修改政府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政府部门未制定涉及环境保护领域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构建长效机制,搭建多元调解网络体系。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调解优先”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构建多元联动纠纷解决机制,建立了以县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为枢纽,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力,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为补充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调解网络体系。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加强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新建立彭阳县自然资源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自然资源人民调解专家库,将人民调解贯穿自然资源领域矛盾化解全过程,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纠纷。2024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1356件(其中山林土地类纠纷140件),成功化解1328件,成功率97%,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协同推进地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持续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做到应审尽审,为全县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服务供给。对生态环境损害类法律援助案件实施“绿色通道”,简化申请程序,对因生态环境损害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做到应援尽援;加大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积极排查化解环境污染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生态环境纠纷,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风险评估、纠纷化解等法律服务,帮助企业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三是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法治宣传。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工作中的职责,将其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丰富宣传形式,结合“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律讲座、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保建设。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制作发布生动有趣的生态环保法治宣传图文、视频,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参与度,努力提高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水平。


彭阳县司法局

2025年3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打印本页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1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954-7013891  
邮箱:gywa761@163.com
中央举报中心 网站地图

适老化及无障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