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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2025年中药材产业项目申报主体遴选公告

来源: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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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种植业领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53号)文件要求,为推进我县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拟创建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个,培育龙头企业建设中药材初加工聚集地1个,推广蚯蚓粪替代化肥减量技术300亩,促进中药材绿色生产技术应用推广。现就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为保证遴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特发布此公告。

一、支持方向

支持经营主体与科研院校开展产学研用合作,打造中药材产加销一体化生产模式,创建300亩以上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个,推行六统一管理模式,集成示范中药材绿色高效生产技术,开展三无一全质量管控,突出示范引领带动县内当年种植中药材500亩以上;围绕重点区域、重点经营主体、重点产品,拓展延伸产业链条,培育龙头企业建设中药材初加工聚集地1个,以产能提升和全产业链发展为重点,建设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300亩以上,引进先进设备促进中药材产业加工延链,培育中药材精品品牌,提升联农带农能力收购县内中药材500吨以上;推广蚯蚓粪替代化肥减量技术应用300,提升中药材绿色生产水平。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在彭阳县境内合法注册登记,且具备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或种植大户,主营业务为中药材标准化生产、育苗或加工,具备较强的联农带农能力,能够引领区域优质中药材全产业链建设。

(二)企业产品特色鲜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有较强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项目实施方案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示范带动作用明显,能够落实企业自筹资金。

(四)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无重大安全隐患,近3年内无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无质量安全问题。

(五)自2022年以来实施中药材产业相同项目的企业,不予申报。

三、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和初加工聚集地申报材料:

1. 项目申报表;

2. 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

3. 县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星级农场资质;

4. 农村土地流转备案证明;

5. 企业征信证明;

6. 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实施方案,能够落实企业自筹资金的承诺书。

(二)蚯蚓粪替代化肥减量技术应用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534日至31617日将组织工作人员现场核实。

)报名地点:彭阳县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万龙  联系电话:0954-7012837

)报名材料需密封,且在密封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名期内不得调换;

)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信息,均在政府网发布。

)申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彭阳县2025年中药材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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