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17〕71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宁人社函〔2024〕127号)的规定,经个人申请,就创中心审核,现对2024年10月符合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的3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
公示期间如反映以上人员资格方面存在问题,可采取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县就创中心举报,若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被举报人员的发放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为:0954-7012054;0954-7012459
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