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通知》要求,为顺利实施2024年滋蕙计划助学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范围、对象、标准、时间
资助范围:彭阳县户籍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通过高考及高职单招考试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申请资助的学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4.参加高考、高职单招,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资助对象: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区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区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申请时间:8月1日至10月10日。
申请地点:县内学校(彭阳一中、彭阳三中、彭阳职中)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本人高中毕业学校申请,县外高中应届毕业生(如:宁夏育才中学、六盘山高级中学、固原一中等)在彭阳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
二、资助名额
区内院校录取的新生100人,资助金额5万元,区外院校录取的新生51人,资助金额5.1万元。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录取情况可对区内名额、区外名额互相调剂使用,资助名额申请完为止。
三、申请流程
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并由本人如实填写《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提交户籍、学籍、身份证、银行卡及相应困难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如发现受资助学生未到高校报到注册需退回资助金。
四、提供材料
1.《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根据填表要求,受助学生规范填表(要求手写),张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底色限红、蓝、白三色;贫困类型必须与提交的贫困证明材料一致;
2.户籍材料:提供户籍本原件及首页、学生页复印件各1份;
3.学籍材料:提供学生高中毕业证书、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高校在读证明(入学注册后提供)各1份。
4.贫困证明材料: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需提供农业农村局系统截图;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需提供民政局系统截图,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还需提供近三个月低保流水;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需提供县残联系统截图;烈士子女、孤儿和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各部门截图需工作人员现场查验后再截图方可作为证明材料。
5.银行卡材料:本人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持卡人及开户行)。
五、政策咨询及投诉电话
为确保滋蕙计划顺利实施,开通政策咨询热线及投诉电话。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954-7015248。
六、审核与报送
各学校及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实际录取情况分批次报送,时间节点分别为8月15日、9月15日、10月15日前,申请学生填写《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附件1),连同个人相关资料及原证件提交至所属申请地点,各学校及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资助范围核实相关信息,严格按照资助条件,确定受助对象,按照学生困难类型严格把关统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按照各时间节点将相关资料报县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七、确认与发放
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各时间节点对复核、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通过系统报送,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核确定最终名单后,分批次将资金拨付至受助学生账户。
附件: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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