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我县开展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公告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贺永顺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工委书记、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鲁 东 彭阳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
韩广新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工委专职副书记
杨田仓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王兴旺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王克勇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人事股、资助中心负责人,各中学、中心学校,城区各小学、幼儿园校(园)长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励耕计划:指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设立困难教师资助项目,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资助标准:每人每年1——5万元。其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资助标准为2——3万元;见义勇为、因公等重伤、致残的教师资助标准为4万元,牺牲的教师资助标准为5万元。
自治区教育厅2024年分配我县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资助32名家庭经济困难教师。
三、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 以下简称困难教师资助项目 ) 的资助范围与对象为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教师。申请原则为隔年申请,即去年已获得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教师,今年不得申请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
(二)申请资助教师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生活俭朴,诚实守信;
4.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
(三)教师申报资格:
1.基本要求:在岗的专任教师(含因病休养),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长期就职于乡村学校的教师。具体范围如下:
①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岗专任教师(含特岗教师);
②公办幼儿园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县级)批准设立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在岗教师;
③两年内因病离开教学岗位、转岗至教育系统其他岗位的教师;
2.困难原因: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见义勇为、因公等重伤、致残、牺牲的教师,已牺牲教师由学校以教师本人名义代为申请(不含因病去世)。
(四)各学校推荐名额
各中学、中心学校,城区各小学、幼儿园教师人数小于100人的,推荐1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人数大于等于100人的,可推荐2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若学校确有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的教师,可不受推荐人数限制)。
四、评审原则
(一)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指标公开、条件公开、方案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
(三)定性评估与定量考核相统一的原则;
(四)学校推荐评审与彭阳县教育体育局审核相结合的原则;
(五)师德与资助并重的原则。
五、申请及审核程序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凭个人书面申请及教师本人填写的《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申请表》向所在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申请。
1.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因公、见义勇为导致重伤、残疾、牺牲的教师优先资助。因家庭其他成员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按照配偶、未成年子女、无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由其独立承担赡养责任的父母(岳父母)、由其承担供养责任的其他亲属依次确定资助对象。
2.申请教师要提供家庭经济状况(前述所有家庭成员经济收入)。
3.填写申请资助理由:因重大疾病的,两年内自费医疗开支情况;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的,个人的经济损失情况;其他需说明的情况,如转岗情况、交通意外非肇事等;教师本人违法违规的不予申报,包括交通法规。
4.申报材料内容:一是填写《贫困教师申请表》;二是提供损失认定材料:医疗票据(两年内自费)、事故鉴定等(注意:按申请表、医疗票据、证明材料的顺序扫描成一份PDF文件,文件命名“省+市+县+学校名+教师名” ,一个老师一个PDF文件)。
(二)学校审核推荐
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对申请教师的资格、条件、家庭经济现状、困难原因等情况进行初审后,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对申请教师的困难情况进行核实,确定推荐对象并在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于7月19日前,将推荐资助教师名单(附件1、附件2)及相关资料(包括申请书、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及大额花销佐证材料等)加注意见并盖章,报送彭阳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把推荐资助教师名单电子件发送至资助管理中心邮箱(pyxjyjzzzx@126.com)。
1.各学校应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评审重点关注申报教师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家庭经济困难是否切实、相关信息填报是否无误。
严格审核教师申报理由:教师本人及家庭成员重大疾病(严格把握家庭成员);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重大损失;意外事故造成人身、财产受损(甄别交通事故原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从严把握)。
2.教师所在学校采取适当方式公示审核通过的名单,公示不得涉及教师敏感信息和隐私。
3.申请材料报送:各学校要做好申请材料审核工作,医疗票据提供的是教师自费部分,应当补充完善教师申请表相关内容和推荐的重点资助教师的申报材料。
4.学校初审意见填写:该教师因XX原因,202X-202X年间自费医疗/经济损失XX万元,家庭经济困难。
六、已经领取资金的老师出现以下情形的,不得作为资助对象。应当取消资格并退回资金: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违法违纪行为;
3.通过课堂、网络等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不良信息;
4.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违反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
5.师德师风存在突出问题,严重影响教师群体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三)彭阳县教育体育局审定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评审领导小组对各校(园)上报的资助对象提供的资料,按照职能部门出具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故评估作价认定书、重大疾病医疗费单据、报销凭证等支出费用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资助对象,审定后在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通过项目申报系统逐级上报。(说明:资格存疑的基金会会要求补充说明,经说明符合要求的可予以资助;经说明不符合要求的核减相应名额,不再增补。重点资助教师县级部门填报的推荐金额可能认可、也可能调减。)
六、其它事宜
(一)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同等情况下,按照一线教师优先、教师本人患重大疾病优先的办法依次确定。
(二)不同单位申报对象若申报困难原因属同一主体或事件者,由彭阳县教育体育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推荐资助对象。
(三)本方案的解释权归评审领导小组。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各学校和幼儿园要高度重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资助工作,成立学校(园)评审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要严肃纪律,客观公正推选,严禁凭印象评定、凭关系申报,凡因宣传不到位、申报不及时造成误报、漏报或因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各校(园)长责任。
(二)规范程序,阳光操作。各相关学校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评审推荐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规定的方法步骤操作。凡瞒报家庭财政供养人员及医疗费报销金额、已受资助金额等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资助资格。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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