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彭阳县2024年购买第三批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公示

来源: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6.14

根据《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和《关于印发<彭阳县2024年第一批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彭人社发〔202417号)精神,经过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会议审定,确定张彩琴等806人(其中第一批放弃或辞职补录6人)为第三批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安置期限为1年,补贴标准为1287//月,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614日—2024623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人员安置资格方面存在问题,可采取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若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安置,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取消被举报人的安置资格。

来信请寄: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756599

举报电话:0954-70123867012323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3018:30


附件:彭阳县2024年第三批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备案表




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