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3年中国宋基会彭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助学项目实施公告

来源: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3.08.08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继续在我县实施“彭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助学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受助条件

1.2023年正式录取的普通高校本科新生;

2.彭阳县户籍的困难家庭学生,指脱贫户(原建档立卡户)边缘易致贫、脱贫不稳定、突发困难(重大疾病、灾难)、城乡低保、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确因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户等;

3.学生品学兼优、自信、自立、自强;

4.免费师范生、国防生等享受免学费学生不予资助;

二、受助人数及标准

2023年彭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助学项目资金40万元,计划共资助100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每名学生资助4000元。

三、个人申报资料

1.申请书,必须手写(介绍家庭困难情况、求学的感人经历和申请理由等,不少于500字);

2.填写《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彭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助学项目受助学生信息表》,(粘贴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3.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贫困类型佐证材料及农业银行卡复印件;

5.录取高校在读证明(到校报到注册后提供);

6.受助学生向申请学校提供相关材料一式两份。

四、工作程序

(一)申请阶段:2023年8月10日开始申报,8月30日截止。在县一中、三中考取的本科新生在一中、三中提出受助申请,在县外就读的本科新生在彭阳县教育体育局资助中心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彭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助学项目受助学生信息表》,提供相关材料(申请书、身份证正反面、农业银行卡、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贫困类型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或民政、乡村振兴局、残联等部门贫困人口系统截屏)。各校于8月30日前将拟受助学生所有资料上报县教育体育局复核。

(二)复核阶段:(2023年9月1日-9月15)县教育体育局对申请人资格及出具的相关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查,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提交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审核,确定资助对象。

(三)发放阶段:2023年11月30日前,按照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确定的受助学生名单,由县教育体育局将资助资金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并组织受助生确认签字,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否则影响资助资金发放。

2.请各乡镇严格按照资助条件,严把审核关,确保困难家庭学生受到资助。若有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生受助资格。

附件:

1.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资助学生名额分配表

2.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彭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助学项目受助学生信息表

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彭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助学项目受助学生推荐表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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