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切实加强黄河流域河湖管理保护,全面落实监管职责,强化河湖执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河湖水事违法行为,彭阳县水务局设立河湖违法问题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公众拨打电话监督举报。
一、举报范围
彭阳县重要支流河湖管理范围。
二、违法问题种类
1.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2.违法利用、占用黄河流域河道、湖泊水域和岸线。
3.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工程设施,降低行洪和调蓄能力或者缩小水域面积,未建设等效替代工程或者采取其他功能补救措施。
4.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位置、界限,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
5.从事河道非法采砂活动。
6.其他涉河湖违法行为(包括泄洪沟、农村河湖等)。
三、举报电话
彭阳县水务局举报电话:0954-7017989 0954-7013151
水利厅举报电话:0951-5552243,0951-5552179
四、受理时间
彭阳县水务局: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0日
水利厅: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0日
彭阳县水务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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