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发改局、供销社:
现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认真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
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彭阳县公安局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彭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2020˗2022年)
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农业农村厅 公安厅 商务厅和供销社关于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快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针对重点场所、重点主体、重点品类、边打击、边规范、边提升,着力整治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等突出问题,确保农村市场食品安全、质量安全,提升农村居民食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
在全面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各项措施任务的基础上,按照六部委“1+3”的目标,每年推进一项重点行动,不断提高农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完善农村流通供应体系,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一)2020年,重点推进农村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打击行动。针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重处态势。
(二)2021年,重点推进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行动。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合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三)2022年,重点推进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将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作为农村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完善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治理机制,提升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深挖案件线索,聚焦案件查办,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销毁一批违法食品,移送一批违法犯罪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有效震慑氛围。
(二)逐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加强以下三方面整治:一是整治主体资质,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证件合法有效且亮证经营。二是整治场所环境,确保布局合理、整洁卫生,有相应的防尘防虫等防护设施设备,食品与非食品分区摆放等。三是整治生产经营过程,确保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强生产经营过程管理,按要求强化进货查验、原料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贮存运输、标签标识、出厂检验、销售等环节管理。
2、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以下统称开办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重点加强以下两方面整治:一是审核情况,确保开办者严格审查入网(入场)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二是检查情况,确保开办者对入网(入场)食品生产经营者经营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3、强化风险排查。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地方特色食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食品批发市场、农村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以下简称“三小”)等为重点区域,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强化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和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食品风险隐患清单。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三)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1、加强流通渠道管理。加强农村市场食品流通监测。改善农村食品流通模式,发挥供销等系统优势,推进优质价廉食品下乡进村。鼓励大型食品生产经营者发展农村食品配送。对基础设施落后、设施设备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内控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市场,督促限期整改。
2、创新工作方式。探索村委会协助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试点。鼓励支持“三小”改进生产经营条件,在固定场所或指定的区域、时段生产经营。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整治行动。
3、加强科普宣传。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水平和防范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和健康理念。
4、加强培训教育。加大力度开展专题培训。鼓励行业协会、企业积极参与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督促认真学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
四、成立联合整治工作组
为切实加强协作配合,畅通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渠道,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特成立联合整治工作组。
组 长:市场监管局局长 白云鹏
副组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兰振禧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吴生勤
公安局副局长 张彦文
发改局副局长 冯天生
供销社副主任 韩世文
成 员:市场监管局稽查队队长 王斌
市场监管局食药股股长 杨慧军
白阳市场监管所所长 孙国财
古城市场监管所所长 李占琪
王洼市场监管所所长 汪秉军
草庙市场监管所所长 黄金永
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干部 惠天虎
公安局治安出入境管理大队民警 马成强
发改局商务股主任 王丁相
供销社职工 韩天斌
联合整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食药股,联系电话:0954-7015347,邮箱:pyxsawb@163.com,办公室主任由兰振禧担任,具体负责协调、落实整治工作。本次整治工作从2020年12月15日开始,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细化任务分工,确定时间进度。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村、公安、发改和供销社切实把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三年整治工作列入工作重点,抓紧抓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切实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纳入政府考核。市场监管要加强与农业农村、公安、发改及供销合作社的沟通衔接,联合建立专项工作组,定期会商制度,及时掌握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大督导力度。专项工作组要及时掌握本辖区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加强对辖区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及时总结本地的工作成效,建立健全长效工作制度机制,适时公布整治行动成果,曝光典型案例,深入推进整治行动。
(四)强化信息报送。专项工作组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年度评估和整体工作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有针对性进行整改。2020年、2021年11月15日前向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年度工作情况(含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022年11月15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及情况统计表。
1.市场监管局联系人:杨慧军 13909547257
2.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惠天虎 13469547793
3.公安局联系人:马成强 18295444646
4.发改局联系人:王丁相 13619548015
5.供销社联系人:韩天斌 13995347321
附件: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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