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人士、企业及其他组织: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发展改革局对《彭阳县工程项目建设及政府采购领域重大公共利益损害提醒备案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形成《彭阳县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领域市场主体失信约束细则》。请社会各界人士、企业及其他组织认真研究,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反馈,我们将认真组织讨论,酌情修改完善。
联系地址:彭阳县行政中心204室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13日
联系电话:0954—7013782
电子邮箱:nxpyfzb@163.com
联 系 人:袁宏民
附件: 1.彭阳县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领域市场主体失信约束细则(征求意见稿)
2、关于对《彭阳县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领域市场主体失信约束细则》的起草说明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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