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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彭阳县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2023-2035年)》的编制说明

来源:彭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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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了彭阳县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详细规划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现将彭阳县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编制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涉及彭阳县中心城区、王洼镇、古城镇、红河镇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其中彭阳县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1.18平方公里,王洼镇城镇开发边界面积2.26平方公里,古城镇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1.12平方公里,红城镇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0.22平方公里。

二、编制情况说明

项目于2022年8月14开始招标,9月5日由三和数码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标,编制单位人员于2023年9月底开展项目前期实地调研、基础资料收集、部门座谈等工作,于2024年3月、4月完成各乡镇规划方案意见征求工作。目前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下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文件要求开展规划成果内容调整以及编制工作。


彭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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