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妥善解决爱国卫生管理工作水平提升问题,根据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2021版)》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全爱卫发【2021】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彭阳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起草了《彭阳县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对该办法的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5月8日至5月15日。
二、征求意见反馈。请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彭阳县爱卫办,并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反馈和电话反馈。
联系电话:0954—7012462;
电子邮箱:pyxawb2016@163.com;
地 址:彭阳县卫生健康局兴彭大街771;
邮政编码:756000。
附件:《彭阳县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彭阳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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