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自治区相关会议精神,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在全面贯彻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项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了《彭阳县2023年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对该实施方案的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月27日。
二、征求意见反馈。请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商务股,并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反馈和电话反馈。
联系电话:0954—7014405;
电子邮箱:nxpyxfgjbgs@163.com;
地 址:彭阳县悦龙山行政中心203室;
邮政编码:756500。
附件:《彭阳县2023年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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