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核定,根据彭住建发[2021]313号转发<关于印发《宁夏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彭阳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建设补助标准的通知》(彭政办发[2021]35号)文件精神。现对2022年外出务工返乡无安全保障住房拟改造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12日,望广大农民及各界人士予以监督。
附件:1、彭阳县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对象拟公示名单
2、彭阳县2022年农村住房面积不足对象拟公示名单
3、彭阳县2022年农村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对象拟公示名单
监督电话:7011896
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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