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20/2023-00013
文号
彭应急发〔2023〕2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6-14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确定2023年度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

彭应急发〔2023〕2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确定我县36家单位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被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推动消防整体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附件:彭阳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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