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20/2019-00024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11-01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戒严的通告

进入季以来,风干物燥,加之今年林草生长茂盛,林下可燃物载量大增,火险等级逐渐升高,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加强对林区和草原周围的火源管理和严禁野外用火工作势在必行。为有效保护好我县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生态安全,防止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行森林防火戒严,特发布本戒严通告:

一、森林防火戒严日

2019111日至2020531日。

禁火区域:除划分的重点防火区以外均为一般森林防火区。

(一)白阳镇重点森林草原防火区

1阳洼流域:地点阳洼村,四至界限东至公路,西至村部,南至老崾岘,北至三岔路口。

2麻喇湾流域:地点老庄村,四至界限东至沟道,西至乡界,南至公路,北至沟道。

3大草湾流域:地点罗堡村,四至界限东至槐沟,西至公路,南至公路,北至宗山沟。

4大沟湾流域:地点周沟村,四至界限东至耕地,西至双磨界,南至新集界,北至耕地。

5栖凤山:地点姚河村,四至界限东至县城,西至周沟界,南至余沟界,北至县城。

6白岔流域:地点白岔村,四至界限东至下岔壕,西至203公路,南至宁家古庄水泥路。

(二)古城镇重点森林草原防火区

1麻辣湾流域:地点郑庄村,四至界限麻辣湾流域郑庄村辖区林地。

2无量山林区  地点田庄村,四至界限无量山田庄村辖区林地。

3高庄万亩防护林:地点高庄村,四至界限高庄、店洼村辖区林地

4鹰鸽嘴万亩防护林:地点任河村、乃河村,四至界限乃河、任河村辖区林地。

5镇林区与林场林区边缘重点森林防火区:地点小岔沟、挂马沟、海口,四至界限与挂马沟交界处林地。

(三)王洼镇重点森林草原防火区

1梁川流域:地点梁壕村,四至界限东至姚岔村交界,南至309国道线,西至梁壕沟,北至姚岔村交界。

2梁壕流域:地点梁壕村,四至界限东至梁川队交界,南至309国道线,西至蒿川沟道,北至交岔乡交界。

3南街流域:地点姚岔村,四至界限东至王洼村交界,南至王洼村交界,西至姚岔队,北至北洼村交界。

4姚岔流域:地点姚岔村,四至界限东至南街队,南至阳洼队,西至阳洼队,北至北洼村交界。

5车路岔流域:地点姚岔村,四至界限东至阳洼队,南至梁壕村交界,西至交岔乡东洼村交界,北至路寨村交界。

6崖堡流域:地点崖堡村,四至界限东至草庙乡交界,南至南湾队,西至崾坝队,北至南湾队。

7大寨油房流域:地点崖堡村,四至界限东至南湾队交界,南至崖堡队交界,西至杨寨村交界,北至309国道线。

8北洼墩墩梁流域:地点北洼村,四至界限东至203省道,南至北洼居民点沟边,西至姚岔村地界,北至后勾队沟边。

9印子掌流域:地点北洼村,四至界限东至李寨村地界,南至一矿选煤厂,西至路寨村地界,北至李寨村、路寨村地界。

10崾岘墩墩梁流域:地点李寨村,四至界限东至小岔乡地界,南至赵沟村地界,西至赵沟村地界,北至水泉队。

11豌豆沟流域:地点李寨村,四至界限东至水泉队,南至李寨队,西至鸭儿沟队,北至罗洼乡地界。

12小掌子流域:地点路寨村,四至界限东至203省道线,南至王洼至交岔公路,西至里庄、张庄队,北至罗洼乡地界。

13大南沟流域:赵沟村东至前沟新修硬化路,南至景阳山沟边,西至李寨村交界,北至罗洼乡交界。

14周沟流域:地点赵沟村,四至界限东至景阳山沟边,南至前沟交界,西至王洼袁树梁,北至冯小公路。

15黑窑滩流域:地点邓岔村,四至界限东至团庄,南至毛台,西至美子沟队,北至李洼村。

16黄龙山流域:地点杨寨村,四至界限东至崖堡村交界,南至马掌村交界,西至陶同,北至张崾岘。

17青龙山流域:地点杨寨村,四至界限东至杨寨陶同队,南至团庄村交界,西至杨寨大川队,北至309国道。

18高建堡流域:地点王洼村,四至界限东至姚庄地界,南至冯庄崖堡地界,西至王洼水保站梁公路,北至赵沟斩蛟头梁。

19范新庄流域:地点王洼村,四至界限东至二矿梁,南至长流水,西至梁壕阳洼水库,北至姚岔井寺。

20陡沟梁流域:地点陡沟村,四至界限东至彭石公路,南至石头沟,西至陡沟队,北至山庄村交界。

21南山迁出区流域:地点尚台村,四至界限东至李岔村地界,南至李洼村地界,西至花芦村地界,北至马岗堡沟道。

22陈湾流域:地点马掌村,四至界限东至陈湾耕地,南至硬化路,西至二道湾村道,北至小寨子。

23甘岔旗杆梁:地点石岔村,四至界限东至刘洼队,南至河川乡地界,西至309国道,北至石岔至川口公路。

24辽坡流域:地点石岔村,四至界限东至309国道,南至甘岔队,西至花芦村地界,北至李洼村地界。

25陡沟三个山流域:地点山庄村,四至界限东至山庄队,南至孙阳村地界,西至河川乡明家湾,北至彭石公路。

26南壕流域:地点山庄村,四至界限东至孙阳村地界,南至孙阳村地界,西至姜洼村地界,北至南壕队。

27刘山流域:地点孙阳村,四至界限东至刘山梁,南至阳台队,西至对面洼,北至山庄村南壕梁。

28关堡山流域:地点李岔村,四至界限东至沟边,南至林道,西至壕地,北至沟地。

29庙峁梁流域:地点李岔村,四至界限东至韩家河,南至庙峁沟,西至尚台村地界,北至阴台梁。

30王堡迁出区流域:地点李洼村,四至界限东至阳洼队地界,南至花芦村地界,西至花芦村地界,北至黑石头河道。

31阳洼流域:地点李洼村,四至界限东至李洼至王堡村道,南至阳洼队,西至阳洼队,北至王堡队。

32马河迁出区:地点花芦村,四至界限东至尚台村地界,南至黑石头河道,西至交岔乡地界,北至交岔乡地界。

33大冯湾流域:地点花芦村,四至界限东至石岔村地界,南至四峁梁,西至花芦队,北至大堡队。

34窨子洼流域:地点团庄村,四至界限东至马山队,南至白阳镇地界,西至邓岔村地界,北至团庄公路。

(四)红河镇重点森林草原防火区

1千亩经济林带、紫花苜蓿种植工程示范点:地点韩堡村、宽坪村、什字村、上王村,四至界限东至203省道;南至刘红路,西至新集乡张湾村交界,北至白阳镇南山村、刘台村及新集乡赵沟村、白草洼村交界。

2白草山沟道、蛟龙沟沟道:地点黑牛沟、村文沟村,四至界限东至203省道,南至镇原交界,西至新集乡何山村交界,北至上王村交界。

3张回沟道:地点何塬村,四至界限东至镇原交界,南至镇原交界,西至何塬良田交界,北至何塬村良田交界。

4南山流域:地点友联村、红河村、常沟村,四至界限东至镇原交界,南至何塬村及镇原交界,西至203省道,北至 红河河道良田边。

5九沟咀沟道:地点夏塬村、徐塬村,四至界限东至徐塬村徐塬队良田,南至柏油路边,西至夏塬村北塬队良田,北至城阳乡交界。

(五)新集乡重点森林草原防火区

1张化流域:地点张化,四至界限东至上马洼村界,南至农田,西至上蔡村界,北至西咀沟。

2大沟湾流域:地点白草洼,四至界限东至白阳镇乡界南至赵沟村界西至沟口村界北至太寺村界。  

(六)孟塬乡重点森林草原防火区

1庙山洼:地点椿树岔村,四至界限东至景岔梁,南至双树村交界,西至草庙交界,北至309国道。

2黑沟岔:地点小石沟村,四至界限东至大庄梁阴山沟,南至玉塬村交界,西至雅石岔沟道,北至309国道。

3黄别山:地点牛耳塬村,四至界限东至甘肃交界,南至甘肃交界,西至双岔渠,北至南岔梁。

4玉塬流域:地点玉塬村,四至界限东至新庄岔沟道,南至糜岔塬,西至上新庄岔,北至玉塬街道。

(七)草庙乡重点森林草原防火区

1师家湾:地点曹川,四至界限东至魏山,南至庄高洼沟,西至井岔壕,北至丑畔观摩路。

2阳洼梁:地点曹川,四至界限东至大岔梁,南至杨崖窑沟,西至硬化路,北至景湾。

3井壕:地点丑畔,四至界限东至丑畔,南至胡麻岔,西至大岔,北至刘梁。

4董峁:地点丑畔,四至界限东至孟塬壕,南至硬化路,西至师家湾,北至油路。

5牛洼梁:地点周庄,四至界限东至上梁沟道,南至大岔沟道,西至前岔沟道,北至309国道。

6解岘峁:地点周庄,四至界限东至上岔,南至油路,西至耕地,北至李洼沟道。

7前岔:地点周庄,四至界限东至牛洼沟道,南至刘渠梁,西至油路,北至309国道。

8三号湾:地点崾岘至界限东至赵崾,南至老粮库,西至道路,北至雅石沟。

9二道梁:地点崾,四至界限东至李庄,南至耕地,西至油路,北至崖堡子沟道。

10魏三庄:地点王岔,四至界限东至麻花洼,南至火石趟,西至油路,北至丑畔梁。

11牛堡沟道:地点王岔,四至界限东至马壕洼,南至刘渠,西至庙梁,北至魏三庄。

12大梁:地点牛湾,四至界限东至硬化路,南至硬化路,西至沟道,北至新庄洼。

13清凉山:地点牛湾,四至界限东至油路,南至新庄洼,西至油路,北至上寨科。

14王山梁:地点和沟,四至界限东至孟塬沟道,南至王山沟道,西至长城沟道,北至和沟耕地。

15水沟岔:地点和沟,四至界限东至大梁沟,南至耕地,西至油路,北至武岔。

16米寺岭:地点米塬,四至界限东至米塬耕地,南至大湾台,西至长城沟道,北至刘塬斜沟。

17糜地壕阴山:地点刘塬,四至界限东至油路,南至后渠,西至观摩路,北至油路。

18糜地壕阳山:地点刘塬,四至界限东至牛湾油路,南至上寨科,西至上寨科,北至魏三庄。

19宗马梁:地点张街,四至界限东至观摩路,南至阳洼,西至硬化路,北至油路。

20郑山庄:地点包山,四至界限东至阳洼,南至葫芦岔,西至村庄,北至浮。

21魏家峁:地点包山,四至界限东至小寺,南至葫芦岔,西至背后洼,北至浮。

22小寺阳洼:地点包山,四至界限东至小寺,南至葫芦岔,西至背后洼,北至浮。

23马山庄梁:地点草庙,四至界限东至马山庄,南至309国道,西至油路,北至赵崾岘。

24草庙街道周围:地点草庙,四至界限东至庙壕,南至赵湾,西至赵洼,北至黄鼠壕。

25木梁:地点赵洼,四至界限东至309国道,南至赵洼,西至小湾,北至崖堡。

26徐家梁:地点赵洼,四至界限东至里庄,南至赵木,西至崖堡,北至赵沟。

27舌洼:地点新洼,四至界限东至景湾,南至沟道,西至李新庄,北至师家湾。

28陶涂梁:地点新洼,四至界限东至耕地,南至油路,西至马掌,北至新湾。

(八)罗洼乡重点森林草原防火区

1流域林区:四至界限东至东湾,西至甘肃界,南至观摩路,北至马后山。

2转播台林区:四至界限东至大湾壕,西至庙湾壕,南至罗洼居民点,北至寨科界。

(九)冯庄乡重点森林草原防火区

1青龙山景区:四至界限东至崾岘村交接处,西至小寺村油路,南至冯庄峡谷沟底,北至小冯公路。

2沟坝北林区:四至界限东至石沟坝走村部道路,西至王洼交界,南至水库坝边,北至小冯公路。

3小园子地下党支部旧址教育基地:四至界限东至小冯公路,西至麻辣壕,南至作业区油路,北至安家川河。

4高庄村薛壕林区:四至界限东至大湾沟底,西至小岔、王洼交界,南至干沟沟底,北至小冯公路。

(十)城阳乡重点森林草原防火区

1欠子洼流域:地点城阳,四至界限东至下山上,南至转湾路口,西至北山公路,北至西咀沟。

2五峰山:地点韩寨,四至界限东至虎山岭,南至彭镇公路,西至三折洼,北至涝池塬边。

3茹河瀑布:地点杨坪,四至界限东至刘沟水库,南至南沟山边,西至阴台,北至居民点。

(十一)交岔乡重点森林草原防火区

1田子湾:地点关口村,四至界限东至麻掌沙路,南至庙嘴油路,西至马文祥崖背,北至麻掌梁顶。

2碾盘掌:地点关口村,四至界限东至田子湾梁顶,南至炭洼梁,西至村部梁顶,北至上岔交界。

3树湾:地点关口村,四至界限东至村部崖背梁,南至树湾口地界,西至马连梁顶,北至上岔梁交界。

4马连湾:地点关口村,四至界限东至树湾梁,南至曹克仁门壕,西至背后洼大庄梁顶,北至杨启祥崖背。

5风景掌:地点东洼村,四至界限东至马孝贵门壕,南至南湾壕,西至王渠梁顶,北至关口交界。

6王渠东:地点洼村,四至界限东至崾岘梁顶,南至崾岘公路,西至史阳洼油路,北至马玉华崖背。

7史阳洼梁:地点关台村,四至界限东至东洼油路交界,南至后湾梁顶,西至店方台,北至海殿明老家。

8政府周围:地点交岔村,四至界限东至东洼交界,南至大湾梁顶,西至保阳后壕梁,北至关台交界处。

9大湾:地点交岔村,四至界限东至沟,南至海殿仁羊场梁顶,西至后壕梁顶,北至交岔梁顶。

10英岔湾脑:地点交岔村,四至界限东至英岔沟,南至马玉德家梁顶,西至油路,北至大湾梁顶。

11东湾:地点保阳村,四至界限东至西塘梁,南至野鸡湾,西至公路,北至公路。

12苋麻:地点大坪村,四至界限东至大崾岘路口,南至丁家湾油路以下,西至海恒贤崖背梁,北至胡麻沟。

13马台及咀咀:地点大坪村,四至界限东至敦敦梁顶,南至王洼交界,西至固原交界,北至海恒文崖背。

14山湾:地点大坪村,四至界限东至野鸡湾,南至上台,西至阳山湾,北至油路。

(十二)小岔乡重点森林草原防火区

1政府四周:地点小岔村,四至界限东至前庄路,西至炮点,南至马家壕,北至崾岘坝。

2老庄岔:地点耳城村,四至界限东至耳城桥,西至石岔壕,南至老庄梁,北至河道。

3小小公路耳城段:地点耳城村,四至界限东至贺山峁,西至阳草坡,南至公路以南200米,北至公路以北200米。

4七个山:地点吊岔村,四至界限东至吊岔村,西至陈阳洼沟,南至冯庄沟,北至七个山路。

5吊岔:地点吊岔村,四至界限东至冯庄交界,西至村委会,南至吊岔阳洼,北至常湾梁。

6李渠梁槐树庄:地点李渠村,四至界限东至槐树庄,西至李渠梁公路,南至山庄阳洼,北至河沿公路。

7柳尖山梁:地点柳湾村,四至界限东至东湾沟,西至公路沿线,南至护林点前公路,北至新湾崾岘口。

8黑窑梁:地点柳湾村,四至界限东至东湾沙路,西至小岔梁,南至中庄公路,北至小曲湾。

9景阳洼灯盏梁:地点榆树村,四至界限东至车到湾沟,西至尹湾掌,南至四沟嘴沟,北至九沟蔺。

10斜壕岳家山:地点榆树村,四至界限东至岳家山,西至斜壕,南至沟底,北至山庄梁。

11小南沟:地点米沟村,四至界限东至米沟,西至大南沟,南至下小南沟,北至罗洼石沟。

12前梁头:地点米沟村,四至界限东至黑鹰沟,西至小南沟  南至米沟右转路,北至罗洼石沟。

13卷槽全村:地点卷槽村,四至界限东至柳湾虎沟,西至岳家山,南至耳城,北至甘肃交界。

二、森林草原高火险期

20191115日至2020531日。

三、戒严要求

(一)在森林草原防火戒严期,林区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林区内严禁烧荒、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烘烤食品、野炊、吸烟、上坟烧纸烧香、燃放鞭炮、野外玩火等野外用火行为,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

(二)农民群众严禁在林区边缘进行烧荒、烧灰积肥、焚烧秸秆等用火。

(三)对未成年人和痴、呆、傻人员要落实责任制,对其所引起的森林草原火灾,要追究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

(四)森林草原防火戒严期内,在林区需要进行野外勘查、施工等活动必须报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做好防灭火准备后方可实施。

(五)林区内各生产作业点、餐饮娱乐场所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扑火器械,并保证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

(六)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有林单位应及时将火灾情况报告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并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立即就地就近组织力量进行扑救。在扑救时要严格遵守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原则,在所在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有序开展。

(七)各乡镇和有林单位,要落实好与挂钩单位和驻林区单位、个人的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组织群众制定森林防火公约,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加强林区野外火源管理,严肃处理各种违规用火行为,强化扑火安全教育。各重点林区应在重点路口、入口等主要地段设立临时检查站,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并在重要路口设立警示牌,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安全、有序地组织开展扑救工作,依法严惩森林火灾肇事者,坚决把责有人担、林有人护、火有人打的要求落到实处。

(八)森林草原防火戒严期内,各乡镇、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国有林场、湿地保护区、旅游景区经营管理单位和森林资源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以及每日火情零报告制度。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要自觉遵守林区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发现森林火情及时拨打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电话报警(1190954—70142010954—7011975),主动举报森林草原火灾肇事者,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参加扑救森林火灾。严禁安排无扑火经验的干部担任一线指挥员,严禁动用未经训练的人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参加直接扑打明火的任务。

(十)任何单位和个人凡违反本戒严通告规定,造成森林草原火灾事故的,将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从重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1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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