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6/2023-00066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民政局
责任部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4-20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充分运用“党建+社会救助”试点成果推动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县党委和政府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申请能力不足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根据民政厅《关于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机制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际,现就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经办服务更加便捷,各乡镇设立民生服务中心,配备民政助理员和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员,各村配备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救助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但还存在困难群众因申请能力不足、未能及时提出救助申请,获得救助帮扶的可及性和时效性有限的问题。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机制,重点聚焦有求助意愿和困难现实但申请能力不足、对申请流程不知晓的特殊困难群众,是帮助申请能力不足困难群众及时获得救助帮扶的现实需要,是深化社会救助改革、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也是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必然要求。要充分认识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的重要意义,明确依申请救助是社会救助的主要方式、主动发现是依申请救助重要补充的功能定位,持续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加快实现依申请救助和主动发现两种方式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制度可及性、覆盖率,织密扎牢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特殊困难群体

建立完善主动发现工作机制,重点关注有求助意愿和困难现实但申请能力不足,对申请流程不知晓的特殊困难群众,包括低保边缘人口、因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等低收入人口,尤其是年老、残疾、生活不能自理、患有重大疾病等群众;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脱贫不稳定人口;曾经申请过社会救助、暂时不符合救助条件但存在一定困难的人员或家庭;通过社会救助热线等信访渠道反应救助诉求的群众;因疫情灾情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已救助但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且自身发展能力不足的团难群众等。

(二)拓宽主动发现渠道

  1.构建主动发现网络。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网络,以“五社联动”机制为重要抓手,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社工服务站、志愿者、企事业单位等发挥自身优势,参与主动发现工作;在社区以居民小区为基本单元,建立“社区党总支+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四级组织链条,选配网格员、推选楼栋长、分配党员联系户;在农村以村民小组为基本网格单元,建立“行政村—网格—党员联户”三级党建网络工作体系,把党的工作触角延伸到最末端;完善党员联户机制,每名党员联系10—15户群众,精准掌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基本情况,及时向党组织反馈相关信息。

2.强化信息技术应用。县民政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定期与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比对信息,通过数据交叉比对、关联分析和综合评估,加强预警监测,筛查存在遇困风险的低收入人口,做出风险预警标识,及时推送相关救助信息,确保困难群众早发现、早救助。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化建设,将智慧党建与社会救助融合,大力推广“我的宁夏”APP 救助帮扶程序使用,拓展运用微信、手机短信等智能化手段,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提升主动发现能力,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

3.加大走访排查力度。采取日常走访摸底、常态化风险排查与定期集中摸排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动态跟踪和分析研判,主动发现救助需求。村(社区)将主动发现机制纳入职责范围,深入开展“ 有红白喜事必到、有矛盾纠纷必到、有突发事件必到、有代办事项必到、有生产问题必到,困难家庭必访、危重病人家庭必访、空巢老人及留守儿童家庭必访、信访户必访、困难群众和党员必访” 的“五必到五必访”活动,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群众遇困情况,定期走访摸底潜在救助对象,及时向乡镇报告。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不定期开展走访排查,特别是在发生疫情灾情等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联合县民政局开展集中排查,及时发现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

4.做好救助热线办理服务。县民政局和各乡镇要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热线信访办理和政策咨询答复工作,提升信访工作办理能力,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对通过社会救助热线和来信来访等渠道反映救助诉求的群众,要做好登记、答复、转介等工作,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规范主动发现流程

进一步完善主动发现流程,结合实际情况,规范摸底排查、核查上报、申请办理、审核确认、台账管理等流程。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在发现或接到救助线索后,要对困难群众主动宣讲政策、了解其申请意愿和能力,并遵循救助自愿的原则,尊重群众意愿;对有申请意愿但申请能力不足的,要协助其提出申请;对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条件的,要按程序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并协助申请相应专项救助;对遭遇急难的,要按照“先行救助”要求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帮助其尽快渡过难关;对遭遇重大暂时性生活困难的,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提高临时救助额度;对涉及多个部门或情况复杂的急难个案,要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实施综合救助帮扶。

(四)建立主动发现机制

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充分发挥数据比对共享作用,强化线上预警与线下核处高效衔接,做到常态监测、快速预警、精准救助。强化主动发现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村(社区)“即发现即报告”,乡镇执行月报告,有急难情形随时报告。健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机制,对经政府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要积极联系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及时提供转介服务,通过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供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健全主动发现救助回访机制,对已办结的主动发现救助案例,县民政局按救助案例的30%开展抽查回访,确保办理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和各乡镇要将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乡镇主动发现机制的管理指导,推动乡镇和村(社区)组织将主动发现困难群众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发挥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社区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二)压实工作责任。县民政局要切实履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牵头职责,压实抽查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工作质效。各乡镇要强化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救助工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社区)对潜在救助对象和急难情形的发现、收集和报告作用,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

(三)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议政日等作用,利用多元化宣传方式,每季度开展一次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宣讲,提高党员群众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和参与度。挖掘宣传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救助经验做法,宣传普及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讲好社会救助故事,传递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怀,引导教育广大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彭阳县民政局

                                    2023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打印本页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954-7013891  
邮箱:gywa761@163.com
中央举报中心 网站地图

适老化及无障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