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农村劳动力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19〕59号)》和《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实施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宁人社发〔2021〕68号)》文件要求,现对拟发放区外、区内转移就业交通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7日-11月2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采取来信来访、打电话等方式,向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举报。
来信请寄: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邮编:756500,举报电话:0954-7012054、7015285。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对所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被举报人补贴享受资格。
附件:1.彭阳县2023年区外脱贫(移民)务工人员交通补贴资金拟发放名册
2.彭阳县2023年区内脱贫(移民)务工人员交通补贴资金拟发放名册
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